右第二章

2024-02-06 01:03

右第二章

金火当直事,金水相含受,雄雌并一体,用之有条理。

同契第十篇曰:?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比此经云:丹术著明,莫大乎金火,是金火即坎离也。坎为肾水也,水之所生为金,离为心,心之所属为火。同契言屯直事,蒙知受,此言金火直事,金水相含受。盖朝屯暮蒙,乃坎离之发为六十卦,而始以此二卦为首也。故同契言其用此,言其体也。至于雌雄相荡,而为六十卦,遂成一全体矣!且自屯蒙而,推之于既未,则一月之内,而周六十卦,岂不有条理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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