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惟録志卷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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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0:25
罪惟録志卷之十三
河渠志搃論
神禹治河,似易?急,平土居民而已。是時吳楚尚不通中國,無所為漕。夏都中州,以河患?避有之,或不全以為漕也。搃之。三代以前,所需饋運有限,一于去水未?用水。至後世則避害而?,且興利元㑹,通開中原,涓滴皆萬姓脂膏。入明則濟漕?,保陵?,故難之又難。記曰:水由地行,是䖏之以其位。後世水由地上行,是已非其位。不淂百計防之,防之而百難併馬之 由地中利于分,分則一勢,迤以東而害息。䟽九利則治□也。由地上利於合,合則勢迅,?則無 而易通。故 北必東之勢不甚拂辞。開封未免强東,而南地勢髙一,所為曲防者無不至。一䖏决,正流必緩,緩則 淤,則河体漸髙,水由地上行自來也。則後世百神禹生,萬不能使水復由地中,只有其地上之行雨,不漫之地上也。尚書季馴?以水决獨排?河之議,堅請築堤,又為遥堤,河乃益急。浮沙随水争入海。不?而通。此以水治水之法也。頋堤河多喜遥直而?逼曲。不知遥者利守堤而不利深河。逼者利深河而不利守堤。曲者多費。而束河則便冝。直者省費。
而東河則不足。太遥則漫流而河身必墊。太直則水溢而河身必。 是貴因勢而權冝之。山東南于黄河之北。大堤若阜?脩武迄沛縣之窒子頭、亘五百餘里、曰泰黄堤。後循曺单豊沛、為縷水堤二百里。泰黄以缕水為膚、缕水以泰黄為骨、可以安瀾。下此則防之更急。而四防之中、風防尤要。風防者、捆把附岸、不必入土、随風蕩激、而岸以固。此以柔制剛之法、治水者冝知之。洪武時,使監生人才分行天下,興脩水利,先京師數處,而列郡次之。邉先薊州,而諸鎮次之。瀕海先豊潤,而遼陽以東,青徐以南又次此,有明治始。至隆慶中,有云:興水利以限戎。 而趙浚如又云:北鹵漕河,宗籓三大害,?資水專以善漕,猶小之乎!論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