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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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20:03
五刑
笞刑
:七下,十七,二十七,三十七,四十七,五十七。
杖刑
:六十七,七十七,八十七,九十七,一百七。
徒刑
: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
流刑
:遼陽、湖廣迤北。
死刑
:斬,陵遲處死。
五服斬衰
:子爲父,婦爲夫之父之類。
齊衰
:
子爲母,婦爲夫之母之類。
大功
:
爲同堂兄弟,爲姑姊妹適人者之類。
小功
:
爲伯叔祖父母,爲再從兄弟之類。
緦麻
:
爲族兄弟,爲族曾祖父母之類。
十惡謀反
:謂謀危社稷。
謀大逆
:謂謀毁宗廟山陵及宫闕。
謀叛
:謂謀背國從僞。
惡逆
:謂毆及謀殺祖父母、父母,殺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不道
:謂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觧人,造畜蟲毒魘魅。
大不敬
:謂盜大祀神御之物、乘輿服御物。盜及僞造御寳,合和御藥,誤不如本方,及封題誤;若造御膳誤犯食禁;御幸舟船誤不牢固;指斥乗輿,情理切害,及對捍制使而無人臣之禮。
不孝
:謂告言詛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異財,若供養有闕;居父母䘮,身自嫁娶,若作樂釋服從吉;聞祖父母、父母䘮,匿不舉哀,許稱祖父母、父母死。
不睦
:謂謀殺及賣緦麻以上親,毆告夫及大功以上尊長、小功尊屬。不義:謂殺本屬府主、剌史、縣令、見受業師,吏卒殺本部五品以上官長,及聞夫䘮匿不舉哀,若作樂釋服從吉及改嫁。
内亂
:謂姦小功以上親、父祖妾,及與和者。八議議親:謂皇帝袒免以上親,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緦麻以上親,皇后小功以上親。
議故:謂故舊。
議賢:謂有大德行。
議能:謂有大才業。
議功:謂有大功勳。
議貴:謂職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
議勤:謂有大勤勞。
議賔:謂承先代之後爲國賔者。
贖刑諸牧民官公罪之輕者,許罰贖。諸職官犯夜者,贖。諸年老七十以上,年㓜十五以下,不任杖責者,贖。諸罪人癃篤殘疾,有妨科决者,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