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虚極章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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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1:03

致虚極章第十六

致虚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乆,没身不殆。

傳曰:保此道者不欲盈,致虚而不極,守靜而不篤,則非不盈之至也。衆人之於萬物也,息而後見其復,衰而後見其歸根。而我以虚靜之至,故見萬物之所以作與其所以芸芸,在我而不在彼。其所以作者,乃其所以復也。方其所以芸芸者,乃其所以歸根也。故以其並作而觀其復,則方其芸芸而各復歸其根也。然則所謂虚者,非虚之而虚也,直莫之盈,故虚也。所謂靜者,非靜之而靜也,夫物芸芸,各歸其根而不知,而莫足以撓心,故靜也,故歸根曰靜。命者,吾之所受以生者也。夫惟靜,則復其所以生,而能命物矣,故靜曰復命。道至於能命物,則常而不去矣,故復命曰常。自常觀之,則吉凶悔吝,常見乎動之微,明孰加焉?故知常曰明。不知常者反此,則所作不免妄而已。能知常而體之,則萬物與我爲一矣,故知常容。萬物與我爲一,則不内其身而私矣,故容乃公。萬物與我爲一,而无私焉大也,大則聖,内聖外王,故公乃王。聖然後至於神,故王乃天。天則神矣,道者所以成聖而盡神也,故天乃道。爲道而至於常,則盡矣,故道乃乆,殁身不殆。乆而至於殁身不殆者,常之謂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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