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譜後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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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2:36
族譜後序
吾譜吾族而不言宗也,抑有微意焉。吾族繼始祖者為適子處士公,處士公之適子顯殁無後,不後兄弟之子而後異姓子,則大宗之絶者殆三百年矣。繼高祖者為適子贈參政公,參政公之適子贈刑部公,刑部公之適子度殁無後,不後兄弟之子而後母弟廣州公。廣州公官刑部,乃謂兄弟不相為後,久之而始以已之㓜子為之後。則小宗㡬絶,而幸不至於絶者。又數十年矣。然則吾之不言宗也微,獨為宗法不可復也。誠大不得已焉耳。又吾仲搢九有言曰:譜牒之廢也,廢於貧且賤者什之三,而廢於富且貴者什之七。富者或恥其家之衰落,則扳援大族而强附之。貴者或傲焉㤀其先世之遺澤,而過慮族人之貧者覬覦其錙銖,則惟恐逺之不速也。夫富者既强附人之宗,而貴者又思急逺其宗,於是譜牒雖存而實亡矣。信㦲斯言,凡為吾族者,不可不深長思也。詩有之:豈無他人,不如我同姓。吾故述諸譜末,以為父子兄弟鑑云。康熙辛未八月二十七日謹録。堯峯文鈔卷二十六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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