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第二十八

轻识古籍-繁体

共 758字,需浏览 2分钟

 ·

2023-12-06 05:56

文史第二十八

貞觀初,太宗謂監脩國史房玄齡曰:比見前後漢史載録,楊雄甘泉羽獵,司馬相如子虚上林。班固兩都等賦。此既文體浮華。無益勸誡。何假書之史䇿。其有上書論事。詞理切直。可禆於政理者。朕從與不從,皆湏備載。

貞觀十一年。著作佐郎鄧隆表請編次太宗文章為集。太宗謂曰。朕若制事出令。有益於人者。史則書之。足為不朽。若事不師古,亂政害物,雖有詞藻,終貽後代笑,非所湏也。秪如梁武帝父子及陳後主、隋煬帝,亦大有文集,而所為多不法,宗社皆湏臾傾覆。凡人主惟在徳行,何必要事文章耶。竟不許。

貞觀十三年,褚遂良為諌議大夫,兼知起居注,太宗問曰:卿比知起居書,何等事?大抵於人君得觀見否?朕欲見此注記者,将却觀所為得失,以自警戒耳。遂良曰:今之起居,古之左右史,以記人君言行,善惡畢書,庶㡬人主不為非法。不聞帝王躬自觀史。太宗曰:朕有不善,卿必記耶?遂良曰:臣聞守道不如守官,臣職當載筆,何不書之?黄門侍郎劉洎進曰:人君有過失,如日月之蝕,人皆見之。設令遂良不記,天下之人皆記之矣。

貞觀十四年,太宗謂房玄齡曰:朕每觀前代史書,彰善癉惡,足為将来規誡。不知自古當代國史,何因不令帝王親見之?對曰:國史既善惡必書,庶㡬人主不為非法。止應畏有忤㫖,故不得見也。太宗曰:朕意殊不同古人。今欲自看國史者,盖有善事,固不湏論;若有不善,亦欲以為鑒誡,使得自修改耳。卿可撰録進来。玄齡等遂刪略國史為編年體,撰髙祖、太宗實録各二十卷。表上之。太宗見六月四日事,語多㣲文,乃謂玄齡曰:昔周公誅管、蔡而周室安,季友鴆叔牙而魯國寧。朕之所為,義同此?,盖所以安社稷,利萬人耳。史官執筆,何煩有??宜即改削浮詞,直書其事。侍中魏徴奏曰:臣聞人主位居尊極,無所忌憚,惟有國史,用為懲惡勸善。書不以實,後嗣何觀?陛下今遣史官正其辭,雅合至公之道。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