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溪集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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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5:29
浮溪集卷二
宋 汪 藻 撰。
奏疏
論淮南屯田
臣竊惟國家遭金人之禍,于今五年,無歲無兵,而去冬之役,振古未聞。廼者盤礴之師至江壖不渡,此陛下憂勤上通于天而天贊我也。然臣嘗觀古者兩敵相持,所貴者機會,此勝負存亡之分也。敵兵旣退,國家非暫都金陵不可,而都金陵,非盡得淮南不可。淮南之地,金人必不能守。若爲劉豫經營,不過留簽軍數萬人,而巳耳。蓋可驅而去也。淮南洊罹金人蹂踐。且羣盜繼之民去本業十室而九。其不耕之田千里相望。流移之人心巳棄。決非朝夕可還也。國家欲保淮南勢須屯田則此田皆可耕墾。臣愚以爲正二月間,可便遣劉光世或呂頤浩率諸頭領招安人馬過江,營建寨柵。除現存人戸田産不可借外,其餘流移未還者,明降指揮,各借五年,使諸軍分地而耕。俟糧食充盈,規模巳定,然後徐步而圖中原,旣固行在藩籬,且清東南羣盜,此萬世一時也。取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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