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皇帝實録卷第三十二
共 4145字,需浏览 9分钟
·
2023-12-06 15:38
太宗皇帝實録卷第三十二
雍熈二年春正月丙午朔, 上不受朝,羣臣詣閤拜表稱賀。
庚戌,以右諌議大夫段思恭知壽州,司農卿李惲知孟州。
甲寅,詔曰:國家書軌混同,封域遼逺,將共康於庶務,必廣擇於羣材。舉其所知,厥有前典。況今官常之列,俊乂尤多,雖藴長材,或居下位,守道者以躁進爲恥,懷能者以自衒爲非。式開薦善之門,用廣得人之路。冝令翰林學士、兩省、御史臺、尚書省官保舉京官、幕職、縣官可陞朝者各一人。
丙辰,以皇姪德恭爲左武衞大將軍、判濟州,封安定侯;德?爲右武衞大將軍、判沂州,封長寧侯。?,故涪陵王廷美之子也。初,廷美徙房陵,諸子?從行,至是並受封,仍厚賜緡錢,遣髙品衞紹欽送之治所。又以起居舎人韓檢通判沂州,右?闕劉蒙叟通判濟州,以皇姪在郡,面諭旨令檢等專郡政焉。
己未上元節,御乹元門樓觀燈。夜漏初上,密雪忽降, 上謂宰相曰:可各賦觀燈夜瑞雪滿皇州詩,以爲娯樂。 上賦詩示羣臣,宰相宋琪等咸奉和。
辛酉,分命左領衞大將軍郭重吉等十三人監治河隄。
癸亥,以翰林學士司封郎中賈黃中、右散騎常侍徐鉉、屯田郎中知制誥趙昌言、虞部郎中知制誥韓丕、祠部貟外郎、知制誥蘇易簡,主客貟外郎、知制誥宋準,禮部郎中張洎,左?闕直史范杲,著作郎、直史館宋湜、席貽慶等同知禮部貢舉。以登州流人曹翰爲右千牛衞大將軍、分司西京,令便道之官,遇赦故也。
乙丑,詔賜安定侯德恭、長寜侯德隆常俸外,年支錢各三百萬。以水部貟外郎閻象、春秋博士?逢吉、毛詩博士解損、袐書丞張雍、著作郎杜新、殿中丞趙化、右賛善大夫呉淑、著作佐郎杜鎬、大理寺丞王炳、國子監丞楊文舉等試禮部諸科貢舉人。
戊戍,以袐書丞何績爲京東轉運副使。
己亥,詔曰:國家設俊造之科,啓公平之路,務要藝實,以副勤求。近年舉人,動盈萬計,姦僞之迹,朋結相連,或成於他人,或傳以相授,紛然雜亂,無以辨明,考覈旣難,妄冒滋甚。冝令知舉官專察之,如有濫謬,具以名聞。
甲戍,制加髙麗國王王治檢校太傅,光禄卿裴迎責授感德軍節度行軍司馬。坐知相州日選僕,?伉健,夜入更直,與之卧起。郡中有卒尤健壯,迎召之,諸僕由是不平。因?競事發,上令鞫之,得實醜狀,詔削籍,配?商州禁錮。迎,錢俶之姻也,俶屢請於 上,乃改是命。
二月戊寅,詔曰:朝廷選用賢能,分膺事任,必資公共,以副憂勤。向者聮事同僚,多不連署奏牘,自今並須同署,永定爲式。
庚辰,遣内客省使郭守文領兵屯三交。
壬午,以翰林侍書左拾遺王著、翰林侍讀著作郎吕文仲使髙麗。
甲申,權交州三使留後?桓遣牙校張詔馮、阮、伯簮等以方物來貢。
壬辰,詔左諫議大夫滕中正、兵部郎中楊徽之、屯田郎中孔承恭同試知貢舉官親屬凡九十八人。
乙未,夏州上言,都巡檢使、汝州團練使曹光實殁於賊。光實字顯忠,雅州人也。父疇,唐末爲静南軍使,控印峽以捍蠻蜑。光實㓜武勇有膽氣,輕財好施,不事細行,意豁如也。疇卒,僞蜀孟昶以光實爲永平軍管内捕盜游兵使。太祖命王全斌平蜀,蜀地羣盜蜂起,有夷人張樂忠者,常攻劫郡縣,且憾光實殺其徒黨,率衆數千人中夜掩至,環光實所居,鼔噪飛矢,四面並進。光實貟其母,揮戈突圍以出,賊衆辟易,不敢輒近。光實舉族三百餘口,賊殺之無噍?。又發疇墓,壞其棺槨。光實詣全斌,具以事白。時蜀中諸郡多未下,乃圖雅州地形要害,陳用兵攻取之勢,請官軍先下之。全斌壯之,遂令光實率兵前導,旣克其城,果得樂忠而甘心焉。全斌乃署光實爲義軍都指揮使,而殘宼猶保沈?,光實以所部盡平之。遂以光實知?州兼?、雅二州都巡檢使,安集來,蠻,獠懷之。全斌遣入貢京師,且陳郡境安靜,不須義軍巡警,請罷之。太祖喜謂左右曰:此蜀中之竒士也。乃以爲?州剌史。踰年,攺唐州剌史。時初平交、廣,羣盗未息,以光實爲嶺南五十七州都巡檢。旣至,捕逐羣盗,海隅寜靜。
上即位,遷本州團練使。車駕征河東,以光實知威勝軍事。河東平,充汾、遼、石、沁等州都巡檢使,領汝州團練使。王師北伐,與潘美分道出鴈門,光實爲前鋒,遇賊,斬首五千級,優詔嘉奬。李繼捧之入朝也,以光實爲夏、銀、綏、麟等州都巡檢使。繼捧弟繼遷遁入蕃落爲宼,邊民苦之。光實乗間掩襲,獲繼遷母、妻及牛羊萬計,斬首數千級,繼遷僅以身免。繼遷旣敗,使人紿光實曰:我數奔北,勢窘不能自存矣,公許我降乎?因導致情?,願陳甥舅之禮。之禮,期其日於近城十許里約降。光實武人,勇而無謀,心信之,且欲專其功,故不以語人。至期,繼遷設伏於隱蔽,與數人近城迎光實,領數百騎徑赴之。繼遷前導北行,將至其地,忽舉手麾鞭,而伏兵盡起,光實遂被害,年五十五。上聞之驚悼,賵贈加等,録其子克讓爲五品正貟官。
丙申,詔曰:應天下佛寺、道宫,自來累有詔書約束,除舊有名籍者存之,所在不得上請建置。初,有僧乞於近城之地積薪自焚, 上以其惑衆,令配流逺惡處,仍毀其所居院舎,因謂宰相曰:近日多奏請建置僧院,有十餘間屋宇,便求院額,甚無謂也。多是誑惑閭閻,藏隱姦弊,冝申明禁止之,故有是詔。免著作佐郎鄭用和,仍削兩任,坐密州監稅日受賕故也。
己亥,占城國王施利陀盤呉日歡使婆羅門金歌麻來獻方物,三佛齊國舶主金花亦以方物來獻。
庚子,忠武軍節度使潘美來朝。
壬寅,以彰德軍節度使李繼捧爲隨州剌史,崇信軍節度使、單州防禦使李克憲爲道州防禦使。遣博州防禦使李克文歸本郡。克文先朝集在京師故也。
癸卯,以著作郎韋亶通判隨州,殿中侍御史李式通判道州,武元潁通判博州。初,李繼俸歸朝,其弟繼遷遁入蕃部,率戎人爲宼㑹。有從塞上來者,繼遷悉知朝廷事意,繼捧等漏露之,故其宗族悉置之于外。令亶等爲通判,專司郡政。
三月丁未,以如京使石保興爲銀、夏等州都廵檢使。
己酉,以崇儀副使莫侯陳利用爲右監門衞將軍,領應州剌史。
乙卯,武成軍節度使劉遇卒。遇,浮陽人也。周髙祖在鄴,遇爲親信吏。周有天下,遷控鶴都軍頭。顯德中,攺控鶴副指揮使, 國初,遷御龍直指揮使。建?末,領溪州剌史,轉控鶴第三軍都指揮使,又攺眉州剌史。乹德初,授控鶴右廂都指揮使,領瓊州團練使。從征河東,以功授虎捷右廂都指揮使、鬱州防禦使。乆之,遷應州觀察使、侍衞歩軍都虞候。開寶七年,征江南,充昇州西南路行營歩軍兼戰棹右廂都指揮使。㑹諸路兵生擒江南大將朱令贇,呉人因是喪氣。江南平,以功領大同軍節度使。 上嗣位,攺曹州剌史、彰信軍節度使。從征幽州失律,責授宿州觀察使。
六年入朝,從幸魏郡,授宿州剌史、保靜軍節度使,充幽州西路壕寨都部署,護築保州、威虜、靜戎、平塞、長城等五城。八年,授滑州剌史、武成軍節度使。至是卒,年六十六。詔輟視朝一日,贈侍中。遇純謹善射,上待之尤厚。旣卒,貶翰林醫官使劉翰爲和州團練副使。翰素剛褊,同列多被讒構,及遇病, 上使候之,言必瘳,故被黜焉。
丙辰,詔曰:應中外官私發故舊書題,不得用官印記,違者罪之。
丁巳,以右諌議大夫劉保勲權御史中丞。
以日騎天武左右廂都指揮使、師州防禦使張訓爲殿前都虞候、領永州觀察使;日騎右廂都指揮使、嚴州團練使傅潜爲日騎、天武左右廂都指揮使、領雲州防禦使;涼州觀察使、判霸州趙延浦領蔚州觀察使、判冀州;内客省使、檀州剌史郭守文領武州團練使,左神武軍將軍、營州剌史劉知信領檀州團練使,宫苑使、嬀州剌史李繼?領環州團練使;軍器庫使、儒州剌史劉文?領順州團練使,八作使張濬領嬀州剌史,文思使薛繼昭領儒州剌史。
戊午,習射於後苑,上七發?中的,張樂,賜從官飲。宦官何紹貞決杖配北班。初,紹貞護送宫人詣永昌陵還至中牟,天未明,見數人持兵行道傍,紹貞疑其盗,捕而笞掠之,人不勝其苦。?自誣服,縳送致京師。上初聞甚驚,旣而思之曰:此人雖持兵,且未見劫盗之狀,假令爲劫,豈紹貞能制而縳之乎?因令送開封府鞫之。及獄成,果縣民詣嵩嶽祈禱,以兵自防耳。 上大駭曰:幾陷平民於法。各賜茶荈、束帛而遣之,故紹貞及於罪。
己未, 上御崇政殿,親試禮部合格貢舉人,得梁顥等一百九十七人第爲三等,諸科三百一十八人亦爲三等。有經生王從善能并注,通誦其書,上乃取五經舉其端,從善應聲誦之,無有凝滯, 上甚嗟賞,加賜九經及第。其時或云下第進士中甚有可取者, 上未盡得之。
壬戌復試,又得進士七十六人,復爲三等,以洪湛文詞可採,特陞爲第三人,餘?附本等末。
癸卯,復試下等諸科爲三等,凡三百二人。學究髙南金自陳曰:臣家貧,父頔,年八十四,嘗在大名府幕,罷職乆矣。今無存養者,願賜一第,以慰臣父之老。上謂侍臣曰:其父何人?宋琪對曰:前天雄軍掌書記髙頔也,性廉介,搢紳推之。今以致政年老,素行愈厲。上曰:吾早知其爲人,惜其不能從政,不欲彊起之。可即授左?闕致仕,仍賜錢十萬,擢南金髙第,頔,開封雍丘人,清泰中舉進士,儕輩紿之曰:何不投裴僕射求知乎?是時裴皥以左僕射致仕,後進無復至其門者。頔純朴,信之,遂以文爲䞇。明年,禮部侍郎馬裔孫知舉,裔孫即皥之門生也。皥以頔語之,裔孫曰:謹受命。遂擢頔乙科。後歷州縣。周顯德中,佐符彦卿幕府。太祖時董禁兵,上居近職,親迎懿德皇后于大名府,彦卿遣頔迎候接納,尤伸誠?。上由是因南金而記憶之,故有是命。
甲子,詔御前下第人有十五舉巳上者,及貢院第四等人凡八十四人,並賜同本科及第。
丙寅,殿直潘昭慶以禇遂良、歐陽詢、虞丗南墨迹三本來獻。
戊辰,賜新及第進士等詩二章。以泰寜軍節度使孫承祐知滑州,屯田郎中、知制誥趙昌言知大名府,祠部貟外郎、知制誥蘇易簡罷知制誥。初,上使易簡、賈黃中等同知貢院,各以子弟、甥、姪、籍名求别試。
易簡妻兄進士崔範,故職方貟外郎憲之子也,憲死,易簡以外服請告,範服未闋,易簡隱而不奏,薦名在髙等。又有王千里者,故水部貟外郎孚之子也,孚在蜀爲翰林學士,易簡父協,即孚之門生,易簡以故薦千里。上聞之,甚怒,範及千里並加罪,仍令御史劾易簡于私第,及罷制誥之任。
壬申,宴中書門下文武常參官、翰林學士、節度防禦團練使、剌史、諸軍校、百夫長巳上及諸州進奉使、占城國、三佛齊使、諸國蕃客於大明殿。
癸酉,賜新及第貢舉人宴於瓊林苑。蘄州言江南歳歉,民飢,流移入所部,津吏以未受詔,多拒之,望許渡江自占。詔從其請。
太宗皇帝實録卷第三十二,書寫人李竒, 初對吕興宗, 覆對霍良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