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書十四

2023-12-08 11:25

與人書十四

每接髙談,無非方人之論。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執事之意,其在於斯乎?然而子貢方人,子曰:賜也賢乎哉?夫我則不暇。是則聖門之所孳孳以求者,不徒在於知人也。論語二十篇,惟公冶長一篇多論古今人物,而終之曰:已矣乎!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内自訟者也。又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某者焉,不如某之好學也。是則論人物者,所以爲内自訟之地,而非好學之㴱,則不能見已之過,雖欲改不善以遷於善,而其道無從也。記此二章於末,其用意當亦有在,願與執事詳之。

浏览 2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