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衆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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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16:24
濟衆經
太上道君告普光真人曰:五種烟熅,聚而成體,會其宿業,因而受識,輪轉其神。有其生也,因識受染,流入惡縁,處在昬衢,居於闇界,䕃蔽垢濁,魔獄禁形,長劫艱辛,失於明性,由是展轉,迷波苦海中,未有一人求出離者。
普光又問:烟煴之理,何處流來?闇界明性,是誰爲主?神之與識,何處禀形?識神是一,爲復二耶?是一不合二名,是二各明何事?爲善作惡,不審是誰?若神之所爲,則神妙無方。既曰無方,則無過惡。識爲惡者,識當異神,彼此罪罰,何容累及?何以扶我?聞神尊所說,道品中善惡兩業,必由於神。以是言之,識有何罪?臣之愚䝉,實所不了,伏惟哀愍,有以敎之。則萬劫因縁,一切咸荷。
太上道君告普光曰:五無相結,乃有烟煴,觸業生形,因形能化,性理和合,是以爲物。從識生變,神乃爲用。識之與神,不一不異。何以故?法同源故。體則是識,五性相和;用則爲神,照於境智。神若無,識何所用?智識若無,神,不能爲理。譬猶荇菜,而爲和羮,五味相和,何曾别異?無菜則味不獨擅,無神則識不爲用。是以用神爲智,味菜爲羮。以此論之,何曾有闇?衆生執著,是故無明。悟則是明,明無定處;迷則爲闇,闇豈殊方?深愛爲獄,形乃被拘,無愛無受,亦無所有。譬如野外,無人之鄉,十二時神,何曾有地?牆垣既至,屋宇斯成。
四方之神,以効靈變,故其屋宇諸神盡在。衆生闇獄,亦復如是。神之來也,不知所從;神之去也,不知所徃。惡業若成,獄則爲業;罪咎若盡,亦不知無。且智有大小,神有尊卑,見神則曰無方,一切人應皆聖。何以故?同不同故。普光真人,汝今當知,明闇神識,盡於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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