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記

轻识古籍-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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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4:37

校勘記

卷,次 葉次 行,次  宋本       纂疏本。進表 一。  前二至 臣安國言:臣昨奉  無此五十一字五  聖旨,纂修所著春

秋傳,候書成進入。

續奉聖旨,令疾速

投進。今已成書,謹

繕寫奏御。臣安國

誠皇誠恐頓首頓

首。臣後五  若几杖盤盂之有  盟作銘盟有戒

二,  前八  榮奉詔音,     音作旨。後五六 則臣雖委身塡壑,  無此三十一字。志願畢矣。謹奉表

投進以聞。臣安國

誠皇誠恐,頓首頓

首,謹言。

劄子 二。  前四、五, 十一月二十七日  無此二十字,三省同奉聖旨依

奏,仍疾速投進

一  四:  後十  內中國外四夷者。  國下有而字。五  後四  不以重乎     以作已。後十三 亦有先儒傳受   受作授。六。  前二。  或曰先儒傳受   受作授,前十二。 潛師入境曰侵,   入作掠,七  前一。  春秋歷十有三王  三作二二,  一  後十。  故志内之遇者三  三作四,後十一。 志外之遇者四   四作三,二  前三。  田常弒簡公    田常作陳恒。三  前十四。 何修而可以比於  何上有吾字。先王觀也。

六。  後一  明年,鄭人報宋,   報作伐。三  三,  前一  錫命者三,     三下有歸脤者一四字;四。  後十三 周衰,典制大壞,   制作禮五。  後十二 以此法討罪,至嚴,  罪作賊矣六。  後十二 後十年,爲鄭而伐  宋,下有宿之盟三字。宋四  一。  後十一 隱公又探其邪志,  志作心而成之。

五。  前十四 觀諸侯會盟,離合  諸侯,作春秋之迹五  一;  後十二 王奪鄭政,     鄭下有伯字;三;  後五  蔡般殺父者,    殺作弒;五;  前三  田常弒其君,    田常作陳恒;前十一 巡狩承享,     承作烝,六  三,  後二  蔡敗楚而滅,    蔡下有大字;六;  後十三 後世有以濃賞誘,  濃作醲。人之趨事赴功,

後十四 夫亂之所由生也,  夫作大七  三後  一誡敬以事母,   誡作誠六。  前五  羞惡之心忘矣,   忘作亡八  一。  後三  糾與小白皆以庶  無公字。公子出奔,

後十二 乘傳而歸     乘傳二字乙轉九  二。  前六  則議小君典禮,   議作譏。四。  後十四 則不可以臨諸臣  諸作羣六;  前六  洩治,       治作冶十  二,  前八  魯難木已,     木作未,前九田 常弑簡公,     田常作陳恒三,  後十四 未敢誦言誅之也,  誦作訟四;  後四  此載衞爲戎狄所  無戎字,滅之因也

十一 五;  前十四 桓公帥九國之師  九作八九;  前九  禘祀旣灌而往者,  祀作自,後十  而冢宰揆百官,   揆作統十二、 五,  後十一 天下之利也,    利作私十一。 前八  卑朝廷也,     無也字,後一  盟于兆,      兆作洮十三、 一,  後四  乃其有濟。     乃其二字乙轉。文公能忍於奄楚,  楚作竪

里鳧須矣。

二  前八其  功雖高,     高作多,十,  後十四 在賢者必有小正,  正作貞,吉,大正凶之戒矣

十四。 六。  前三  大破秦師,     破作敗十五。 二,  後一  非聖人莫能修之。  無者字。者乎三。  後二  叔彭生會晉郤缺,  匡作筐于承匡。

五。  後十  幷執子叔姬。    無執字。六。  前十  仲叔,       叔作孫。後七  與意如舍異者,   舍作婼,後十三 田恒       田作陳七。  前二  而後不能也,    後作復。後十二 若不歸諸司寇,   無諸字。八。  前田常弒簡公,  田常作陳恒十六。 一。  後三  則可免矣,     無免字。二。  前一  必能以其君顯,   無能字。前九  而成上浸,     浸作侵。七。  後三  嘗統大師與宋人。  無人字。戰九。  前十三 經於蟲螟,一物之  蟲作螽變十七、 六,  前二  乃相親愛惠遺之  意下有深著齊人助意        成弒逆之罪也十一字;十八 六、  前十  惟邦財之入,    財作賦十九、 二、  前十  敗績於徐、吳氏,   吳作吾二十 一、  前五  而不正疆里,    里作理九;  後四  卒於貍賑,     賑作脤十;  前十  同盟于虛杼,    杼作朾廿一。 四。  前五  叔仲昭伯爲隊正,  隊作隧,五;  前四  汲鄭伯,      汲作卒,八;  前十三 而悼公又能謀於,  而作自魏絳以息民

廿二, 五。  後五  邾卑我來奔,    卑作畀廿三, 五。  後七  田常弒簡公,    田常作陳恒,六;  後九  而門弟子轉相傳  授作受授,後十一 獨依經之所書,   書作言,後十四 詳攷而精擇之,可  擇作釋也廿四 三,  後十一 終後失國出奔,   後作復六。  前一  南遺叛,      遺作蒯七。  前九  結大國之怨,    無結字。廿五 七,  前六  而林父士會稱人,  會下有稱師二字。廿六 一。  後十  諸夏爲廷戶,    廷作庭四。  前五  名分所由正。    正作立;後七  而特書曰以卒之,  曰作日;十。  後二  不亦逆哉!     逆作悖廿八 二,  前十一 是我廷吾兄也,   廷作迋廿九 三,  後三  怨乎       怨上有曰字;四:  前一  自是以衰禮也,   以作而;五;  前九  如何       如何二字乙轉三十 一,  後十二 息諍休兵,     諍作爭;二;  後十二 乘桴浮海,     浮下有于字。三。  前五  曲在我矣,     矣作也。後十三 四世而緦服窮也,  服下有之字。四。  後七  況於以父事之,   況上有何字。後八  可乎,       可作得。後十  必若顚倒冠履,而  履作屨得天下。

後十三 遂主夏盟,     主作及。五。  後七  啓金滕之䇿,    滕作縢。同音通,假,形異義同之字。如爾作耳,册作䇿,適作嫡,詞作辭,係作繫,太作泰,寮作僚,豬作瀦,懟作憝,陵作凌,皷作鼓,旗作旂,伯作霸,序作敍,吊作弔,倍作背,竟作境,與作予,昃作, 循作馴,帥作率,御作馭,均不列入。校者附識。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九初版

四 )     每部四冊,定價大洋貳元。部春一翻      外埠酌加費匯費叢秋二刻     上 海 河 南 路刊。胡○必 發行人 王   雲   五續氏五究     上 海 河 南 路編傳三  印刷所 商 務 印 書 館(      上 海 及 各 埠發行所 商 務 印 書 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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