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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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7:56

李驥

字尚德,郯城人。舉洪武二十六年鄕試,入國學。居三年,授户科給事中。時關市譏商旅發及囊篋,驥奏止之。尋坐事免。建文時,薦起新鄕知縣。招流亡,給以農具,復業者數千人。內艱去官,民相率奏留者數四,不許。永樂初,服闋,改知東安事。有病民,輒奏於朝,罷免之。有嫠婦子齧死,訴於驥。驥禱城隍神,深自咎責。明旦,狼死於其所。侍郎李昶等交薦,擢刑部郎中。奏陳十餘事,多見採納。坐累,謫役保安。

洪熙時,有詔求賢,薦爲御史。陳經

國利民十事,仁宗嘉納。宣德五年巡視倉場。軍高祥盜倉粟,驥執而鞫之。祥父妾言祥與張貴等同盜,驥受貴等賄,故獨罪祥。刑部侍郎旋禮遂論驥死。驥上章自辨。帝曰:“御史旣禽盜,安肯納賄。”命偕都察院再訊。驥果枉。帝乃切責禮而復驥官。其年十一月擇廷臣二十五人爲郡守,奏敕以行。

驥授河南知府,肇慶則給事中王瑩,

瓊州則户部郎中徐鑑,汀州則禮部員外郎許敬軒,寧波則刑部主事鄭恪,撫州則大理寺正王昇,後皆以政績著。河南境多盜,驥爲設火甲,一户被盜,一甲償之。犯者大署其門曰:“盜賊之家。”又爲勸敎文,振木鐸以徇之。自是人咸改行,道不拾遺。郡有伊王府,王數請囑,不從,中官及校卒虐民,又爲驥所抑,恨甚。及冬至,令驥以四更往陪位行體及驥如期往,誣驥後期,執而桎梏之,次日乃釋。驥奏聞,帝怒,貽書讓王,府中承奉長史、典儀,悉逮置於理。驥持身端恪,晏居雖几席必正。蒞郡六年卒,年七十十。民赴弔,咸哭失聲。

王瑩鄞人。起家舉人。居肇

慶九年,進秩二等,後徒知西安。

徐鑑宜興人。在瓊四年

時郡人祀之九賢祠。

許敬軒天台人。起家國子生。守汀

時,紏參政陳羽貪暴,宣宗爲逮治。羽卒官,士民爭賻之。魏恪閩縣人。起家進士。守寧波,以艱去。會海宼八犯,民數千詣闕乞留,詔奪情復任。嘗劾中使吕可烈無狀,帝爲誅可烈。久之,擢浙江參政。

王昇,龍溪人。起家進士。在郡九載,以部民乞留,增秩還任。以疾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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