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算術卷六訂訛
共 476字,需浏览 1分钟
·
2023-12-06 01:09
九章算術卷六訂訛
休寧戴震東原
臣淳風等謹按:爲衰於今有術,副并爲所有率,未并者各爲所求率,以賦卒人數爲所有數。此術以别考,則意同,以廣異聞,故存之也。
計經賦之率,旣有戸算之率,亦有遠近貴賤之率。此二率者,各自相與通,通則甲二十,乙十二,丙七、丁十三,戊五。一斛之費,謂之錢率。錢率約戸率者,則錢爲母,戸爲子,子不齊,令母互乘爲齊卽衰也。若其不然,以一斛之費約戸數取衰,並有分,當通分内子約之,於算甚繁。此一章皆相與通功共率畧相依,似以上二率,下一率亦可放此,從其簡易而巳。又以分言之,使甲一戸出二十分斛之一,乙一戸出十八分斛之一,各以戸數乘之,亦可得一縣,凡所當輸,俱未衰也。乘之者,乘其子母報除之。以此觀之,則以一斛之費約戸數者,其意不異矣。然則可置一斛之費而反衰之,約戸以乘戸數爲衰也。合分注曰:母除爲率,率乘子爲齊。反衰法曰:先同其母,各以分母約其子,爲反衰。施其率爲算旣約,且不妨處下也。
術曰:以下三節分四升爲下率,以上四節分三升爲上率。
上下率以少減多,餘爲實。置四節、三節各半之,以減九節,餘爲法。實如法得一升,卽衰相去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