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授時暦詔

2023-12-07 18:06

頒授時暦詔

李謙

自古有國牧民之君,必以欽天授時爲立治之本。黄帝、堯、舜以至三代,莫不皆然。爲日官者,皆世守其業,隨時考驗,以與天合,故暦法無數更之弊。及秦滅先聖之術,每置閏於?終,古法蓋殫廢矣。由兩漢而下,立積年曰法,以爲推歩之準,因仍㳂襲,以迄于今。夫天運流行不息,而欲以一定之法拘之,未有乆而不差之理。差而必改,其勢有不得不然者。今命太史院作靈臺,制儀象,日測月驗,以考其度數之真,積年日法,皆所不取,庶幾脗合天運,而永終無弊。乃者新暦告成,賜名曰授時暦,自至元十八年正月一日頒行,布告遐邇,咸使聞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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