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虞仲

轻识古籍-繁体

2023-12-06 19:15

李虞仲

字見之。父端,附見文藝傳。虞仲第進士、宏辭,累遷太常博士。建言:“謚者所以表德懲惡,春秋襃貶法也。茆土爵禄,僇辱流放,皆緣一時,非以明示百代。然而後之所以知其行者,惟謚是觀。古者將葬請謚,今近或二三年,遠乃數十年,然後請謚。人殁已久,風績湮歇,採諸傳聞,不可考信,誄狀雖在,言與事浮。臣請凡得謚者,前葬一月,請考功刺太常定議。其不請與請而過時者,聽御史劾舉。居京師不得過半朞,居外一朞。若善惡著而不請,許考功察行謚之。節行卓異,雖無官及官卑者,在所以聞。”詔可。寶曆初,以兵部郎中知制誥,進中書舍人。出爲華州刺史,歷吏部侍郎。簡儉寡欲,時望歸重。卒,年六十五,贈吏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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