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内勘别宅婦女事状

轻识古籍-繁体

2023-12-06 05:44

論内勘别宅婦女事状

右件婦女事緣卑䙝,縱兩縣檢括,有所阿容,即願宣付憲司,紏摘其罪。今便收?人内,别加推逐。道路有云,何急於此?若在外勘當,慮以相寛,其餘法獄,豈皆應就内,始可以杜其請託,方益威嚴,便是法不肅而吏不懼,其弊尤重於别宅者也。昔漢丞相府尚不按吏,誠以務在尊崇,體不可失,况天子中禁,而有此名,丞尉極微,所緣至小,固不足以塵黷聖聴。雖在内曹,外議切切,未爲得所。即有聞知,不敢不奏。謹状。

浏览 3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