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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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2:07

裴昭明

河東聞喜人,宋太中大夫松之孫也。父駰,南中郎參軍。昭明少傳儒史之業,泰始中,爲太學博士。有司奏:“太子㛰,納徵用玉璧虎皮,未詳何所准據。”昭明議:“禮納徵儷皮爲庭實,鹿皮也。晉太子納妃注‘以虎皮二。’太元中,公主納徵,虎豹皮各一。豈其謂婚禮不詳,王公之差,故取虎豹文蔚以尊其事。虎豹雖文,而徵禮所不言;熊羆雖古,而婚禮所不及;珪璋雖美,或爲用各異。今宜准的經誥,凡諸僻謬,一皆詳正。”於是有司參議,加珪璋,豹熊羆皮各二。元徽中,出爲長沙郡丞。罷任,刺史王藴謂之曰:“卿清貧,必無還資。湘中人士有須一禮之命者,我不愛也。”昭明曰:“下官忝爲邦佐,不能光益上府,豈以鴻都之事仰累清風。”歴祠部通直郎。永明三年使虜,世

祖謂之曰:“以卿有將命之才,使還,當以一郡相賞。”還爲始安内史。郡民龔玄宣云神人與其玉印玉板書,不須茟,吹紙便成字。自稱“龔聖人”以此惑衆。前後郡守敬事之。昭明付獄治罪。及還,甚貧罄。世祖曰:“裴昭明罷郡還,遂無宅。我不諳書,不知古人中誰比?”遷射聲校尉。九年,復遣北使。建武初,爲王玄邈安北長史、廣陵太守。明帝以其在事無所啓奏,代還責之。昭明曰:“臣不欲競執關楗故耳。”昭明歴郡皆有勤績,常謂人曰:“人生何事須聚蓄,一身之外,亦復何須。子孫若不才,我聚彼散。若能自立,則不如一經。”故終身不治產業。中興二年卒。從祖弟顗,字彦齊,少有異操。泰始中,於揔明觀聽講,不讓劉秉席,秉用爲參軍。昇明末,爲奉朝請。齊臺建,世子裴妃須外戚譜,顗不與,遂分籍。太祖受禪,上表誹謗,掛冠去,伏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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