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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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15:23

魚我所欲章

弗受嘑蹴之食,出於倉卒之時;受萬鐘在於間暇之際。倉卒之時,私意未動,義之所發者,直間暇之際,有計較之心,則私不可遏矣。倉卒而義明,如乍見孺子入井惻?,即生意正同。間暇而有宫室等三者之累,則如内交要譽,惡其聲矣。夫行道乞人皆能行之,則義乃人之本有明甚,君子其可不知之而由之乎?孟子之戒,深切著明矣。

三郷爲身。北山先生作一讀,言郷爲辱身失義之故,尚不受嘑蹴之食,以救身之死,今乃爲身外之物施惠於人,而受失義之禄乎?可謂無良心矣。

此章專以生對義說,第一節是主意,第二、三五又以欲惡分說。生字意因第一節暗與義對說,盖欲生即是惡死,出此必入彼。二節,言欲生惡死,固人之常情,而欲惡有甚之者,乃義不義尓?此是本然所有義理之良心也。三節。反言失其良心而不能取義者。四節兩是字,金先生作兩讀,盖正指義而言。五節上三句當急讀作一串,此是繳第二節兩句,說賢者能保此好義之良心。

上五節言生死大分,下三節言辭受小節。然下三節亦是蒙前第一節生義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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