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喪服繼父同居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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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2:32

疑喪服繼父同居義

喪服傳繼父同居章:夫死,妻穉,子㓜。子無大功之親,與之適人,而所適者亦無大功之親,以其貨財為之築宫廟,歲時使之祀焉。妻不敢與,則繼父之道也。汪子曰:此孤子隨母更適者也,或為大宗之世適與?或支子與?吾皆不能知也。苟其為大宗之適也,則家必有廟,無所事於更築。在禮,禰無廟,則與祖同廟,為繼父者,如之何其代為之築也?且彼無大功之親矣,獨無小功以下諸親乎?㢤宗法而既行也,舉族之父兄子弟,方推宗子而重焉,有餘財則必歸之,雖以之立廟可也。安有顚連而入 父之家者?又安有藉繼父之財而始為宫廟者㦲?苟其支子而已,則雖爵為大夫士,猶當?於宗子之家,而不當有廟,况孤㓜乎?為繼父者,分之賄財可也,遺之宫室、什器、車馬、衣服可也,犯非禮而為之築宗廟,此暱愛之?,不可之甚者也。傳言所適者亦無大功云云。喪服小記又言皆無主後,同財而祭其祖禰,為同居,則是繼父無子者也。繼父無子,其可撫妻之前子為子與?語曰:神不歆非?,民不祀非族。制禮者宐禁之之不暇,而顧倡此說以導之,吾不信也。吾嘗考諸春秋,崔杼娶東郭姜,姜以其孤棠無咎入,卒兆大亂於齊。葢!同居之禍如此,此亂宗之端,敗家絶祀之所自昉。後世宜以為鑒,不可以禮文藉口也。嗟乎!三禮惟儀禮最古,然其說猶有難信者,况乎大小戴禮半為漢儒所附㑹?㢤葢古書之錯亂不可知也久矣。善㢤傳之言曰:父無可繼之理。此禮焚書之後,俗儒?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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