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奉使奏草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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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0:15

河東奉使奏草跋

【缺内容】右河東奉使奏草一卷。按仁宗實録:慶曆四年四月已亥,上謂輔臣:上封者數請廢麟州,以其饋糧勞民,利害如何?章得象曰:麟州四面,蕃漢户皆爲元昊所掠,今野無耕民,一路困於饋運,欲更爲寨,徙其州少近府州,以省邊民之役。上曰:州不可廢,但徙屯軍馬,近府州别置一城,亦可紓患。乃命右正言、知制誥、知諫院事歐陽脩徃河東,與轉運司同計置㳂邊糧草?。本路轉運使張奎鑄鐵錢於晉州,民多盗鑄,而知并州楊偕請徙麟州於合河津。又晉州礬課?虧,併下脩計度之。此卷乃當時奏報也。按公乞罷刈白草劄子云:七月?離汾州。又水谷夜行詩:我來夏云?,素節今已届。殆以是月末至闕,八月復出爲河北都轉運使。當時行狀墓碑不云有河東、河北奏草,惟摘取其要切數篇入奏議集。今旣備載二書,則奏議不必重出,止就逐卷存其事目,使來者有考焉。又仁宗實録及李燾長編所収,間與此小異,蓋經史氏筆削,詳具奏議第十六。十八卷,後舉米光濬狀,末云:今欲具狀奏聞,相度銅利,欲牒孫廵檢。或者除去欲字,是未知古今具槀吏文如此。旣云:奏草自不須去。條列文武官材能劄子可幹者九人。

論永寧軍捉獲作過兵士劄子始以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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