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轻识古籍-繁体

共 450字,需浏览 1分钟

 ·

2023-12-07 02:54

第三

右臣近嘗論奏李倬挾?罔上,僥求中㫖,乞付有司按治其罪。今巳累日,未覩施行。檢准元祐編赦節文,傳宣或内降若湏索及官司奏請,雖得㫖係元無條制者,並隨事申中書省、樞宻院覆奏取㫖。臣?謂倬之所請,出於一時處分,固非常

法。若執政承受上件聖㫖,自合依條覆奏。或再得㫖揮,許令施行,亦合子細契勘有無違礙。今倬志在苟得,罪實欺君,三省奉行,初不勘當,使國家命令之下,違咈人情,生者不得寕其居,葬者不得安其地。原倬之犯,雖無足赦,亦大臣奉法不謹之過也。臣聞 祖宗以來,亦有内降之事,苟人情有所未便,公議有所未安,當時輔弼徃徃,執而不下,著之信史,皆可稽考。臣?謂人主之徳,多尚仁恩,或有請求,難於面折,但以其奏付之外廷,若大臣守法而不囬,則?謁雖多而無患。盖不違其請,足以示聖主之仁,㫁之於公,足以嚴朝廷之政,如此則恩歸於上,而法行於下矣。臣愚?望 陛下威克厥愛,治逺自近,先正倬罪,以示無?,然後明敕三省、樞宻院,今後内降指揮,並令勘當。若於法無違,於民無害,乃湏覆奏,方得施行。所貴紀綱完宻,杜絶僥倖。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