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官司馬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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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0:54

夏官司馬第四

鄭氏註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爲民極。乃立夏官司馬,使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政官之屬:

大司馬,卿一人;小司馬,中大夫二人;軍司馬,下大夫四人;輿司馬,上士八人;行司馬,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有二人,徒三百有二十人。凡制,軍萬有二千五百人爲軍。王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軍將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爲師,師帥皆中大夫;五百人爲旅,旅帥皆下大夫;百人爲卒,卒長皆上士。二十五人爲兩,兩司馬皆中士。五人爲伍,伍皆有長。一軍則二府、六史,胥十人,徒百人。

司勲,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馬質,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八人。

量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四人,徒八人。小子,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羊人,下士二人,史一人,賈二人,徒八人。

司爟,下士二人,徒六人。

掌固,上士二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司險,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掌疆,中士八人,史四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人,上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史六人,徒百有二十人。

環人,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挈壷氏,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射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射鳥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羅氏,下士一人,徒八人。

掌畜,下士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士,下大夫二人,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諸子,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右,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虎賁氏,下大夫二人,中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十人,虎士八百人。

旅賁氏,中士二人,下士十有六人,史二人,徒八人。

節服氏,下士八人,徒四人。方相氏,狂夫四人。

大僕,下大夫二人。小臣,上士四人。祭僕,中士六人。御僕,下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隷僕,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弁師,下士二人,工四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兵,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戈盾,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弓矢,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繕人,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槀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戎右,中大夫二人,上士二人。齊右,下大夫二人。道右,上士二人。大馭,中大夫二人。戎僕,中大夫二人。齊僕,下大夫二人。

道僕,上士十有二人。

田僕,上士十有二人。

馭夫,中士二十人,下士四十人。

校人,中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趣馬,下士皁一人,徒四人。

巫馬,下士二人,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賈二人,徒二十人。

牧師,下士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廋人,下士閑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圉師,乘一人,徒二人。圉人,良馬匹二人,駑馬麗一人。

職方氏,中大夫四人,下大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土方氏,上士五人,下士十人,府二人,史五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懷方氏,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合方氏,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訓方氏,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形方氏,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山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川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邍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匡人,中士四人,史四人,徒八人。撢人,中士四人,史四人,徒八人。

都司馬,每都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家司馬各使其臣以正於公司馬。大司馬之職,掌建邦國之九灋,以佐王平邦國。制畿封國,以正邦國;設儀辨位,以等邦國;進賢興功,以作邦國;建牧立監,以維邦國;制軍詰禁以糾邦國。施貢分職,以任邦國;?稽郷民,以用邦國。均守平則,以安邦國,比小事大,以和邦國。以九伐之灋正邦國,馮弱犯寡,則眚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陵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弑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外內亂,鳥獸行,則滅之。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國都鄙,乃縣政象之灋于象魏,使萬民觀政象,挾日而斂之。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國之政職。方千里曰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衞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鎭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凡令賦,以地與民制之。上地食者參之二,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參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中春,敎振旅,司馬以旗致民,平列陳,如戰之陳。辨鼓鐸鐲鐃之用。王執路鼓,諸侯執賁鼓,軍將執晉鼓,師帥執提,旅帥執鼙,卒長執鐃,兩司馬執鐸,公司馬執鐲,以敎坐作、進退、疾徐、䟽數之節,遂以蒐田,有司表貉誓民,鼓,遂圍禁火弊,獻禽以祭社。中夏敎茇舍,如振旅之陳。羣吏撰車徒,讀書契,辨號名之用。帥以門名,縣鄙各以其名,家以號名,郷以州名,野以邑名,百官各象其事,以辨軍之夜事,其他皆如振旅。遂以苗田,如蒐之灋。車弊,獻禽以享礿。中秋,敎治兵,如振旅之陳,辨旗物之用,王載大常,諸侯載旂,軍吏載旗,師都載旜,郷遂載物,郊野載旐,百官載旟,各書其事與其號焉,其他皆如振旅。遂以獮田,如蒐田之灋羅弊,致禽以祀祊。中冬,敎大閱,前期,羣吏戒衆庶,脩戰灋,虞人萊所田之野爲表,百步則一,爲三表,又五十步爲一表。田之日,司馬建旗于後表之中,羣吏以旗物鼓鐸鐲鐃,各帥其民而致。質明,弊旗,誅後至者。乃陳車徒,如戰之陳,皆坐。羣吏聽誓于陳前,斬牲,以左右徇陳,曰:不用命者斬之。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司馬振鐸,羣吏作旗,車徒皆作。鼓行,鳴鐲,車徒皆行,及表乃止。三鼓,摝鐸,羣吏弊旗,車徒皆坐。又三鼓,振鐸作旗,車徒皆作。鼓進,鳴鐲,車驟徒趨,及表乃止。坐作如初。乃鼓,車馳徒走,及表乃止。鼓戒三闋,車三發,徒三刺,乃鼓退,鳴鐃且郤,及表乃止。坐作如初,遂以狩田。以旌爲左右和之門,羣吏各帥其車徒,以敘和出,左右陳車徒,有司平之,旗居卒閒以分地,前後有屯百步,有司巡其前後。險野人爲主,易野車爲主。旣陳,乃設驅逆之車,有司表貉于陳前。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羣,司馬振鐸,車徒皆作,遂鼓,行徒銜枚而進。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獲者取左耳及所弊,鼓皆駴,車徒皆譟,徒乃弊。致禽饁獸于郊,入獻禽以享烝。及師,大合軍,以行禁令,以救無辜,伐有罪。若大師,則掌其戒令。涖。大卜,帥執事涖釁主及軍器。及致,建大常、比軍衆,誅後至者。及戰,巡陳。眡事而賞罰。若師有功,則左執律,右秉鉞,以先愷樂獻于社。若師不功,則厭而奉主車。王弔勞士庶子,則相大役與慮事,屬其植,受其要,以待攷而賞誅。大會同,則帥士庶子而掌其政令。若大射,則合諸侯之六耦。大祭祀,饗食,羞牲魚,授其祭。大喪,平士大夫喪祭,奉詔馬牲。

小司馬之職,掌凡小祭祀、會同、饗射、師田、喪紀,掌其事,如大司馬之灋。軍司馬、輿司馬、行司馬、

司勳掌六郷賞地之灋,以等其功。王功曰勳,國功曰功,民功曰庸,事功曰勞,治功曰力,戰功曰多。凡有功者,銘書於王之大常,祭於大烝,司勲詔之。大功,司勲藏其貳。掌賞地之政令。凡賞無常,輕重眡功。凡頒賞地,參之一食,唯加田。無國正

馬質掌質馬。馬量三物:一曰戎馬,二曰田馬,三曰駑馬,皆有物賈,綱惡馬。凡受馬於有司者,書其齒毛與其賈。馬死,則旬之內更,旬之外入馬耳,以其物更其外否。馬及行,則以任齊其行。若有馬訟,則聽之。禁原蠶者。量人掌建國之灋,以分國爲九州,營國城郭,營后宮,量市朝、道巷、門渠,造都邑亦如之。營軍之壘舍,量其市朝、州涂、軍社之所里,邦國之地與天下之涂數,皆書而藏之。凡祭祀、饗賔,制其從獻脯燔之數量。掌喪祭奠竁之俎實。凡宰祭,與鬱人受斝歷而皆飲之。

小子掌祭祀,羞羊肆、羊殽、肉豆,而掌珥于社稷,祈于五祀。凡沈辜侯禳,飾其牲,釁邦器及軍器。凡師田,斬牲,以左右徇陳。祭祀,贊羞,受徹焉。

羊人掌羊牲。凡祭祀,飾羔。祭祀,割羊牲,登其首。凡祈珥,共其羊牲。賔客,共其灋羊。凡沈辜、侯禳、釁積,共其羊牲。若牧人無牲,則受布于司馬,使其賈買牲而共之。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季春出火,民咸從之。季秋內火,民亦如之。時則施火令。凡祭祀,則祭爟。凡國失火,野焚萊,則有刑罰焉。掌固,掌脩城郭、溝池、樹渠之固。頒其士庶子及其衆庶之守。設其飾器,分其財用,均其稍食,任其萬民,用其材器。凡守者,受灋焉,以通守政。有移甲與其役,財用唯是得通,與國有司帥之,以贊其不足者。晝三巡之,夜亦如之。夜三鼜以號戒。若造都邑,則治其固與其守灋。凡國都之竟,有溝樹之固,郊亦如之,民皆有職焉。若有山川,則因之。

司險掌九州之圖,以周知其山林川澤之阻,而達其道路。設國之五溝、五涂,而樹之林,以爲阻固,皆有守禁,而達其道路。國有故,則藩塞阻路而止行者,以其屬守之,唯有節者達之。掌疆?人,各掌其方之道治與其禁令,以設?人。若有方治,則帥而致于朝。及歸,送之于竟。

環人掌致師,察軍慝,環四方之故,巡邦國,搏諜賊,訟敵國,揚軍旅,降圍邑。

挈壷氏掌挈壷以令軍井,挈轡以令舍,挈畚以令糧。凡軍事,縣壷以序聚?。凡喪,縣壷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及冬,則以火爨鼎水而沸之,而沃之。

射人掌國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三公北面,孤東面,卿大夫西面,其摯,三公執璧,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鴈。諸侯在朝,則皆北面,詔相其灋。若有國事,則掌其戒令,詔相其事,掌其治達以射灋。治射儀。王以六耦射三侯,三獲三容,樂以騶虞,九節五正。諸侯以四耦射二侯,二獲二容,樂以貍首,七節三正。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蘋,五節二正。士以三耦射豻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蘩,五節二正。若王大射,則以貍步張三侯。王射,則令去侯,立于後,以矢行吿,卒,令取矢。祭侯,則爲位,與大史數射中,佐司馬治射正。祭祀,則贊射牲,相孤卿大夫之灋儀。會同、朝覲,作大夫介。凡有爵者,大師,令有爵者乘王之倅車。有大賔客,則作卿大夫從,戒大史及大夫介。大喪,與僕人遷尸,作卿大夫掌事,比其廬。不敬者,苛罰之。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凡祭祀,共猛獸。賔客之事,則抗皮。射則贊。張侯,以旌居乏而待獲。

射鳥氏掌射鳥。祭祀,以弓矢?烏鳶。凡賔客、會同、軍旅,亦如之。射則取矢,矢在侯髙,則以并夾取之。

羅氏掌羅烏鳥。蜡則作羅襦。中春,羅春鳥,獻鳩,以養國老,行羽物。

掌畜掌養鳥而阜蕃敎擾之。祭祀,共卵鳥。歲時,貢鳥物,共膳獻之鳥。

周禮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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