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喪釋服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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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9 01:11

居喪釋服解義

居喪釋服之禮,王制,祭天地社稷,越紼而行事,一也。曾子問:天子崩未殯,五祀之祭不行。旣殯而祭,自啓至於反哭,五祀之祭不行。巳葬而祭,二也。周語:襄王使大宰文公及内史興賜晉文公命,命於武宫,設桑主,布几筵,大宰莅之。晉矦端委以入,大宰以王命命冕服,内史贊之,三命而後卽。冕服。時去獻公之卒巳十有六年,文公不欲繼於惠、懷,故假居喪卽位之禮行之。其天子錫命,諸矦之正禮,固如此也,三也。曲禮:旣葬見天子曰類見,四也。又言謚曰類。注:使大夫行?聘問之禮,大夫爲君三年,見於天子則元冕,五也。左氏春秋文公元年傳:凡君卽位,卿出竝聘,六也。聘禮:遭喪,將命於大夫,主人長衣練冠以受。注:不以純凶接純吉,七也。又聘君若薨於後,赴者未至,則哭於巷,衰於館。注:衰於館末,可以凶服出見人,其聘亯之事,自若吉也。賈公彥云:其行正聘亯,則著吉服。雜記云執玉不麻是也。八也。聘禮又云:歸使眾介先衰而從之。注:君納之,乃朝服反命,出公門,釋服。九也。檀弓:士惟公門說齊衰。曲禮:苞屨扱衽厭冠,不入公門。服問:惟公門有稅齊。曲禮正義引熊安生云:父之喪,惟扱上衽,不入公門,杖齊衰,則屨不得入,十也。郊特牲:郊祭之日,喪者不敢凶服,十一也。喪服小記養有疾者不喪服,十二也。曾子問君薨,世子生,吿於君,大祝、大宗、大宰皆裨冕,十三也。士喪禮筮宅旣朝哭,主人皆往兆南北面免絰,十四也。檀弓弁葛絰而葬,與神交之道也,十五也。喪服小記雜記祥祭朝服,旣祭乃服素縞麻衣,十六也。其非三年之喪釋服者,雜記大夫卜宅與葬日,有司麻衣布帶,因喪屨,緇布冠不㽔,占者皮弁,一也。又如筮,則史練冠長衣以筮,占者朝服,二也。士喪禮將葬卜日,族長涖卜,及宗人吉服立於門西,東面南上,三也。雜記:含者委璧於殯東南,宰夫朝服卽喪屨,升自西階,西面坐取璧。正義:以鄰國執玉而來,執玉不麻,故著朝服,四也。又宰舉璧與圭,則上介賵執圭將命,宰亦朝服也,五也。其率是禮而行之者,漢書律厯志引伊訓:大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伊尹祀於先王,誕資有牧方明。言雖有成湯、大甲、外丙之喪,以冬至越紼,祀先王於方明,以配上帝,一也。周書顧命:成王崩,康王麻冕黼裳,卽位卿士邦君麻冕蟻裳,大?,大史、大宗麻冕彤裳,二也。春秋傳隱公元年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蔑,三也。九月,及宋人盟於㝛,四也。是年公子豫及邾人、鄭人盟於翼,子爲父,臣爲君,皆斬衰,三年會盟皆吉服,五也。三年三月,平王崩,十二月,齊矦、鄭伯盟於石門,六也。桓公元年,公卽位,與顧命同。桓公弑兄而自立,猶用遭喪繼位之禮,故書卽位,七也。三月,公會鄭伯於垂,八也;四月,及鄭伯盟於越,九也;二年三月,公會諸矦於稷,十也;七月,杞、矦來朝,十一也;九月,公及戎盟於唐,十二也;十四年十二月,齊僖公卒,十五年六月,襄公會魯桓公於艾,十三也;莊公十二年八月,宋弑閔公,十三年春,宋人會於北杏,十四也。閔公元年八月,公及齊矦盟於落姑,十五也。僖公元年會諸矦於檉,臣不殤君,閔公祔廟成喪,十六也。九年三月,宋桓公卒,未葬,襄公會諸矦於葵邱,十七也。九月,晉獻公卒,十一年春,王使召武公,内史過錫晉矦命,受玉,十八也。十二年十月,陳宣公卒,十三年四月,穆公會諸矦於鹹,十九也。十七年十二月,齊桓公卒,十九年冬,諸矦盟於齊,孝公與盟,二十也。二十五年四月,衞文公卒,十二月,成公會諸矦於洮,二十一也。二十六年正月,衞甯速會魯、莒盟於向,二十二也。二十七年六月,齊孝公卒,二十八年二月,昭公與晉盟於斂盂,二十三也。五月,昭公又與諸矦盟於踐土,二十四也。冬,又會於溫,二十五也。五月,陳穆公卒,冬,共公會於溫,二十六也。三十二年十二月,晉文公卒,閒一歲。文公元年,襄公朝王於溫,下言五月圍戚,則此在四月以前,猶未大祥,二十七也。文公元年,公卽位,二十八也。四月,王使毛伯來錫公命,叔孫得臣如周,拜公及得臣皆當裨冕,二十九也,三十也。二年三月,公如晉,及陽處父盟,三十一也。公孫敖與盟於垂隴,三十二也。六年八月,晉襄公卒,七年八月,趙盾及諸矦盟於扈,三十三也。十四年九月,公孫敖卒於齊,十五年夏,惠伯猶毀以爲請立於朝以待命,三十四也。宣公元年,公卽位,三十五也。六月,公會齊矦於平州,三十六也。元年十月,匡王崩,三年春,不郊而望,三十七也。八年六月,敬嬴薨,九年正月,公如齊,三十八也。十年四月,齊惠公卒,冬,國佐來聘,三十九也。成公元年,公卽位,四十也。夏,臧孫許及晉矦盟於赤棘,四十一也。二年八月,衞穆公卒,三年十一月,孫良夫來聘,且尋盟,四十二也。二年八月,宋文公卒;四年春,華元來聘,四十三也。五年十一月,定王崩,六年六月,邾子來朝,四十四也。六年六月,鄭悼公卒,七年春,鄭子良相成公如晉,四十五也。十四年十月,衞定公卒,十五年三月,獻公會諸矦盟於戚,四十六也;十一月,孫林父會諸矦之大夫於鍾離,四十七也。十八年八月,公薨,十二月,仲孫蔑會諸矦及崔杼盟於虛朾,四十八也。襄公元年公卽位,四十九也。夏,又會諸矦之大夫於鄫,五十也。邾子來朝,五十一也。冬,衞使公孫剽來聘,魯竝受之於廟,五十二也。晉使荀罃來聘,五十三也。二年七月,仲孫蔑會諸矦之大夫於戚,五十四也。冬,又會於戚,五十五也。其年七月,叔孫豹聘於宋,五十六也。四年三月,陳成公卒,五年秋,哀公會諸矦於戚,五十七也。五年十二月,季孫行父卒,六年冬,季孫㝛如晉,五十八也。七年秋,又如衞,五十九也。十年冬,盜殺鄭子耳於西宫之朝。十一年九月,鄭使良霄如楚,三年之喪,期不使,此未及期,六十也。十五年十一月,晉悼公卒;十六年春,平公會諸矦於澶淵,六十一也。二十九年鄭子展卒,子皮卽位。按:位無定名,朝、祭、喪、賓皆有之,此則嗣父爲卿,有位於朝,六十二也。二十八年十二月楚康王卒,三十年正月,楚子使薳罷來聘,六十三也。昭公元年公卽位,六十四也。叔孫豹會諸矦之大夫於虢,旣入於鄭,鄭又亯之,六十五也。二年晉韓起來聘,受聘必於廟,且受玉,又亯之,公及大夫皆當裨冕,六十六也。又宴於季氏,季氏當朝服,六十七也。四年十二月,叔孫豹卒。五年正月,昭子卽位,與子皮同,六十八也。十年十二月,宋平公卒。十一年五月,華亥會諸矦之大夫於厥憗,六十九也。十二年夏,華定來聘,七十也。十二年二月,鄭?公卒。夏,子產相定公,朝於晉,七十一也。十六年,晉昭公卒,十七年秋,晉使屠蒯如周,請有事於雒與三塗,見王及祭,皆吉服,七十二也。定公元年六月,公卽位,七十三也。三年二月,邾莊公卒,冬,仲孫何忌及邾子盟於拔,七十四也。四年二月,陳惠公卒,三月,懷公會諸矦於召陵,五月,又盟於臯鼬,七十五也。五年六月,季孫意如卒,六年夏,季孫斯如晉,七十六也。哀公元年,公卽位,七十七也。二年二月,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及邾子盟於句繹,七十八也。三年季孫斯卒,旣葬,康子在朝,七十九也。以上皆居喪釋服,而金革之事不與焉。於是中爲之解其義曰:衰麻哭泣,喪之文也。不飲酒,不食肉,不御内,喪之實也。然郊之曰:喪者不敢哭,寡婦不夜哭。奔喪哭,辟市朝。君使人弔,主人迎賓不哭。君視斂,主人見馬首,不哭。徹大斂奠,設朝奠,婦人拊心不哭。公史讀遣主人。主婦皆不哭。婦人下堂不哭。男子出寢門外,見人不哭。凡封,大夫命母哭,士哭者相止也。大荒,哭不畱日。有疾,飲酒食肉。七十者飲酒食肉。旣葬,君食之則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不辟梁肉。君命遺之酒肉,則不敢辭。古之居喪者,惟御内爲不可假,故孟獻子比御而不入,孔子以爲加人一等。至於哭泣飲食,皆可通也。則夫衰麻之有時而可釋焉宐矣。弔於人,是日不樂,不飲酒食肉,一口之喪也。故雖天子諸矦,有弔服釋服,斯須之敬也,故旣事而復。故君有臣民之恩,疾則問之,喪則臨之,遇柩於路,則使人弔之,故冠絰衰屨皆入公門。當事而君至,主人不變圭璧,以禮神合瑞,故雖含必卽吉。祖考與?者爲一體,故天子崩,諸矦薨,祝取羣廟之主,藏之祖廟,卒哭成事,而後主各反其廟。喪不祭神人異道,故外事則吉服,因喪以接神則變。喪莫哀於始?,故后之喪,雖嘗禘,郊社之祭,簠簋旣陳,天子廢其禮。神不可以乏祀,故五祀之祭,旣殯而行。有國者不以人之?爲諱,故朝聘而終,以尸將事。賓禮不可以衰麻行之,故聘而君薨於國,其聘亯自若,吉也。此所謂人道之至文者也。雖然,君子不奪人之喪,亦不可奪喪也。苟有可以不釋者,則不釋之矣。季武子寢疾,蟜固不說齊衰而入見,曰:斯禮也,將亾矣。士惟公門說齊衰。武子曰:不亦善乎!君子表微。晉平公卒,旣葬。諸矦之大夫送葬者,欲因見新君。叔孫昭子曰:非禮也。弗聽。叔向辭之曰:大夫之事畢矣,而又命孤,孤斬焉,在衰絰之中。其以嘉服見,則喪禮未畢;其以喪服見,是重受弔也。大夫將若之何?皆無辭以見,是其事也。明乎此,然後可以解墨子久喪不能從事聽治之惑,可以破杜預段畼天子諸矦卒哭、除喪,諒陰終三年之謬,可以釋蘇軾康王吉服卽位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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