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津縣尹張英非違等事狀

轻识古籍-繁体

2023-12-07 13:26

益津縣尹張英非違等事狀

今察到益津縣尹張英,自到任已來,甫踰兩月,其逐莭非違,爲?蠹害等事,開具于后。據此,合行紏彈。

一、縣尹張英,到任至今,兼掌尉印,凢失盗二起,明有窟穴顯跡,不即督勒弓兵,嚴限緝捕,却爲擗問失盗李、鄭二家親属,及勒要訖事主王伯英,自願不行申告文狀。其從滋盗賊,以有爲無,匿而不申,度其主意,止恐不獲,停罰月俸,本縣民心,因此失望。其張英字民之官,務在肅清所部,盗賊消弭,方爲稱職。今所行如此,非唯違錯,寔爲以?㓕公。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