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陽集卷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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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6:18

華陽集卷第二十二

金壇後學于文熈校

進故事

兩朝寶訓:判刑部石宗道與詳覆官梁如圭等,薦方偕、淳于佺、韓中正爲詳覆官。 仁宗指中正姓名問宰相王欽若曰:是吏部?引對,坐失入人罪,不與改官者乎?欽若曰:然。 上曰:用法不當,非習律令者也,其可以爲法官乎?命劾宗道等。欽若等退,相顧歎曰:上天縱睿明,彊記如此,非羣臣所及也。臣?謂人主必有過人之聰明、然後能察君子小人之情狀。葢天下君子常少、小人常多。君子直道以事上、固不論也。若夫小人爲姦、其可不察哉。飾是非、㸃白成黑、或譽過其實、或毀損其真、相與蔽欺、雜然陳於前。而人主以一巳耳目、廣覽兼聽、必欲毎事洞然其情、非大過人之聰明,其能不顛倒眩惑乎? 仁宗皇帝以天縱之姿,留神政治,如石宗道不能以韓中正靣欺,非聰明過人,何以及此。臣試論之,夫官爲詳覆,刑獄所繋,居其任者,盡循三尺以示至公,猶懼或失,而况不習律令,安能辦職哉?宗道判刑部,宜於此盡心,而乃謬薦中正以爲詳覆,中正?坐失入人罪,而不得改秩,其事見於疇昔引對坐之時。宗道私竊自料,以爲人主萬機之煩,决不能記此,遂敢靣欺,必且韓其所犯,以幸不察。然而仁宗一見覺之,宗道即被罪,此聰明之實所以能服天下也。當是時,王欽若爲宰相,葢先朝舊德也。宗道欺君,其罪固大矣,欽若得爲無罪哉。朝廷進用人材,未有不由宰相者。其人有過,而宰相不知,以薦於上,雖曰不明,猶或可恕。今宗道主舉中正,仁宗方以失入事問其人是否,而欽若應聲以爲是,則中正之不可用,欽若固巳熟知之矣。知其人之不可用,聽宗道之言而固容之,必待人主問而後對,非朋姦罔上而何?臣以是知欽若非忠臣也。且一詳覆官用非其人,於朝廷舉措未爲大害,然必劾之者,罪在罔上耳。苟於其㣲置而不問,則小人欺君之計,日浸以長,後之啓擬,必有大於此者,其害政未易言也。古之所貴於㣲者以此。故臣?謂治天下之術在用人,而用人之術在察知其情狀。若共工之象,恭鯀之方,命自驩兠,四岳咸荐之,而堯獨能察焉,以爲不可。觀諸此,然後知仁宗皇帝用人之術,上與堯合。圖治功者,可不念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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