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爲縣令士乙與其故人丙醉毆乙乙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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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9:11

甲爲縣令士乙與其故人丙醉毆乙乙詣

縣訟丙,令問曰:傷乎?曰:無傷也。相識乎?曰:故人三十年矣,甞相失乎?曰:未也。何爲而敺汝乎?曰:醉也。觧之使去。有司劾甲,故岀丙罪。甲曰:闘不至傷,?許在村了奪者長則可,縣令顧不可乎?

王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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