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州右獄盡心堂記

共 509字,需浏览 2分钟

 ·

2023-12-07 05:37

洪州右獄盡心堂記

世稱臯陶以刑事舜,其後封于蓼、六。至春秋時,其國先亡,以爲用刑者之戒。余獨以爲不然。漢于公、袁安、郭躬皆以決獄陰功,遺福子孫,至取卿相,封侯累世。孰謂臯陶明允篤誠,而以刑乏祀哉?蓋君子常患澤不得施,與施焉不遽及物。若持法之平,司人之命,不擇位小大,皆得以行其志者,惟刑爲然。使吾聴訟如召伯。折獄如子路。哀矜如曽子。君子怙焉。小人懼焉。雖世世獲福可也。然君子亦豈先慮已禍福。議人之生死哉。期無愧而巳矣。吾友蕭適用恢疎樂易人也。始吾與之游。得温厚之氣于眉?間。每訊報爰書。不以諉吏。平反決讞。必以其情。諸罹文法者皆不恨。余知其以刑受福也。他日斸廢圃。立屋數楹。列美蔭于前。爲亭對峙。而求說于余。余以爲王制刑者侀也。一成而不可變。故君子盡心焉。禹思天下之溺。猶已溺之。稷思天下之飢。猶已飢之。蓋古之君子。于人無所不用其志。今吾與子一杯相屬于此,亦思有向隅悲泣,滿堂爲之不樂者乎?亦思有箠楚之下,何求而不得者乎?亦思有禁繫之中,寒不得衣,飢不得食者乎?古之循吏,鮮不以仁成名,酷吏鮮不以刑取禍。輕視民命,以喜怒行之,幾何其不挽弓自射也!故余書以遺適用。幷告後之君子,毋爲捨福取禍,必無愧于心,然後可以樂此。

浏览 2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