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政要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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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5:56

貞觀政要卷第八

戈直集論

論務農三十    論刑法三十一

論赦令三十二   論貢賦三十三

辯興亡三十四

務農第三十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凡事皆湏務本。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凡營衣食,以不失時為本。夫不失時者,在人君簡静,乃可致耳。若兵戈屢動,土木不息,而欲不奪農時,其可得乎?王珪曰:昔秦皇、漢武,外則窮極兵戈,内則崇侈宫室,人力既竭,禍難遂興。彼豈不欲安人乎?失所以安人之道也。亡隋之轍,殷鑒不逺,陛下親承其弊,知所以易之。然在初則易,終之實難。伏願慎終如始,方盡其羙。太宗曰:公言是也。夫安人寜國,惟在於君。君無為則人樂,君多欲則人苦。朕所以抑情損欲,剋已自勵耳。

貞觀二年,京師旱,蝗蟲大起。太宗入苑視禾,見蝗蟲掇數枚而呪:曰:人以榖為命,而汝食之,是害于百姓。百姓有過,在予一人。爾其有靈,但當蝕我心,無害百姓。将吞之,左右遽諌曰:恐成疾。不可。太宗曰: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自是蝗不復為灾。

貞觀五年,有司上書言:皇太子将行冠禮,宜用二月為吉,請追兵以備儀注。太宗曰:今東作方興,恐妨農事。令改用十月。太子少保蕭瑀奏言:準隂陽家用二月為勝。太宗曰:隂陽拘忌,朕所不行。若動静必依隂陽,不顧理義,欲求福祐,其可得乎?若所行皆遵正道,自然常與吉㑹。且吉凶在人,豈假隂陽拘忌?農時甚要,不可蹔失。

貞觀十六年,太宗以天下粟價率計斗直五錢,其尢賤䖏,計斗直三錢。因謂侍臣曰:國以民為本,人以食為命。若禾黍不登,則兆庶非國家所有。既屬豐稔若斯,朕為億兆人父母,唯欲躬務儉約,必不輙為奢侈。朕常欲賜天下之人,皆使富貴,今省徭賦,不奪其時,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此則富矣。敦行禮譲,使郷閭之間少敬長,妻敬夫,此則貴矣。但令天下皆然,朕不聴管絃,不從畋獵,樂在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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