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鎭曹氏女婦貞烈傳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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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23:59

巖鎭曹氏女婦貞烈傳序

歙縣曹晉袁傳,其高、曾以下,遠近宗婦貞烈者四十有五人。曹氏之女,許嫁而守貞,終世爲嫠,遭變而死義者十有三人。余觀婦人以節完者,六經所著衞共姜、紀叔姬兩人而已。蓋自周以前,婦人不以改適爲非,男子亦不以再嫁者爲恥。齊桓怒少姬,未絕之也,而蔡人嫁之;卻犨求㛰,魯人爲奪施氏婦。公侯卿族如此,則他可知矣。李斯頌秦始有有子而嫁,倍死不貞,妻爲逃嫁,子不得母之文,蓋前此非敎禁之所及也。嘗考正史及天下郡縣志,婦人守節死義者,秦周前可指計,自漢及唐,亦寥寥焉。北宋以降,則悉數之,不可更僕矣。蓋夫婦之義,至程子然後大明。前此以范文正公之賢,猶推國恩於朱氏,而程子則以娶其子婦者爲其孫之仇。其論娶失節之婦也,以爲己亦失節,而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之言,則村農市兒皆耳熟焉。自是以後,爲男子者,率以婦人之失節爲羞,而憎且賤之,此婦人之所以自矜奮與?嗚呼!自秦皇帝設禁令,歷代守之,而所化尙希。程子一言,乃震動乎宇宙,而有關於百世以下之人紀若此,此孔、孟、程、朱立言之功,所以與天地參,而直承乎堯、舜、湯、文之統與?黔越有猺民焉,女子許嫁,則去其家而適野,有身然後歸,匪是,則父母不收,夫家不迎也。豈其性殊與?亦習所蔽耳。使嚴申國禁,而開以聖賢之敎,安知其不可終革乎?吾因晉袁所述,有感於古今禮俗之變,其發有端,其成有漸,而備論之如此。又以見晉袁之爲此,亦將有輔於世敎,而非徒爲曹氏之光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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