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三 金史百二十五

轻识古籍-繁体

共 983字,需浏览 2分钟

 · 2023-12-07

列傳第六十三 金史百二十五

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錄軍國重事前中書右丞相監修國史領經筵事都總裁臣奉勑修

文藝上

韓昉蔡松年吳激馬定國任詢趙可郭長倩蕭永祺胡礪王競楊伯仁鄭子聃党懷英

金初未有文字,世祖以來漸立條敎。太祖旣興,得遼舊人。用之,使介往復,其言已文。太宗繼統,乃行選舉之法。及伐宋,取汴經籍圖,宋士多歸之。熙宗款謁先聖,北面如弟子禮。世宗、章宗之世,儒風丕變,庠序日盛,士繇科第位至宰輔者接踵。當時儒者雖無專門名家之學,然而朝廷典策、鄰國書命,粲然有可觀者矣。金用武得國,無以異於遼,而一代制作能自樹立唐、宋之間,有非遼世所及,以文而不以武也。傳曰:“言之不文,行之不遠。”文治有補於人之家國,豈一日之效哉。作文藝傳。

韓昉

字公美,燕京人。仕遼,累世通顯。昉五歲喪父,哭泣能盡哀。天慶二年,中進士第一,補右拾遺,轉史舘修撰。累遷少府少監、乾文閣待制,加衞尉卿、知制誥,充高麗國信使。高麗雖舊通好,天會四年,奉表稱藩而不肯進誓表,累使要約,皆不得要領。而昉復至高麗,移督再三。高麗徵國中讀書知古今者商榷辭旨,使酬答專對,凡涉旬乃始置對。謂昉曰:“小國事遼、宋二百年無誓表,未嘗失藩臣禮。今事上國當與事遼、宋同禮,而屢盟長亂聖人所不與,必不敢用誓表。”昉曰:“貴國必欲用古禮,舜五載一巡狩,群后四朝。周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諸侯各朝于方岳。今天子方事西狩,則貴國當從朝會矣。”高麗人無以對,乃曰:“徐議之。”昉曰:“誓表朝會,一言決耳。”於是高麗乃進誓表如約,昉乃還。宗幹大說曰:“非卿誰能辦此?”因謂執事者曰:“自今出疆之使皆宜擇人。”明年,加昭文舘直學士,兼堂後官,再加諫議大夫,遷翰林侍講學士,改禮部尚書,遷翰林學士,兼太常卿,修國史,尚書如故。昉自天會十二年入禮部,在職凡七年。當是時,朝廷方議禮,制度或因或革,故昉在禮部兼太常甚久云。除濟南尹,拜參知政事。皇統四年,表乞致仕,不許。六年,再表乞致仕,乃除汴京留守,封鄆國公。復請如初,以儀同三司致仕。天德初,加開府儀同三司。薨,年六十八。昉性仁厚,待物甚寬。有家奴誣吿昉以馬資送叛人出境,考之無狀。有司以奴還昉,昉待之如初,曰:“奴誣主人以罪,求為良耳,何足怪哉。”人稱其長者。昉雖貴,讀書未嘗去手。善屬文,最長於詔册。作太祖睿德神功碑,當世稱之。自使高麗歸後高麗使者至必問昉安否云。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