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令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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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5:56

赦令第三十二

貞觀七年,太宗謂侍臣曰:天下愚人者多,智人者少,智者不肯為惡,愚人好犯憲章。凡赦宥之恩,惟及不軌之輩。古語云: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再赦,善人喑啞。凡養稂莠者傷禾稼,惠姦宄者賊良人。昔文王作罰,刑兹無赦。又蜀先主甞謂諸葛亮曰:吾周旋陳元方、鄭康成之間,毎見啓告,理亂之道備矣。曽不語赦。故諸葛亮理蜀十年不赦而蜀大化。梁武帝毎年 赦,卒至傾敗。夫謀小仁者,大仁之賊,故我有天下已来,絶不放赦。今四海安寧,禮義興行,非常之恩彌不可 将。恐愚人常冀僥倖,惟欲犯法,不䏻改過。

貞觀十年,太宗謂侍臣曰:國家法令,惟湏簡約,不可一罪作 種條。格式既多,官人不䏻盡記,更生姦詐。若欲出罪,即引輕條;若欲入罪,即引重條。 變法者實不益道理。宜令審細,毋使互文。

貞觀十一年,太宗謂侍臣曰:詔令格式,若不常定,則人心多惑,姦詐益生。周易稱渙汗其大號,言發號施令,若汗出於體,一出而不復也。書曰: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為反。且漢祖日不暇給,蕭何起於小吏,制法之後,猶稱畫一。今宜詳思此義,不可輕出詔令,必湏審定,以為永式。

長孫皇后遇疾,漸危篤,皇太子啓后曰:醫藥備盡,今尊體不瘳,請奏赦囚徒,并度人入道,冀蒙福祐。后曰:死生有命,非人力所加。若修福可延,吾素非為惡者。若行善無効,何福可求?赦者,國之大事,佛道者,上每示存異方之教耳,常恐為理體之弊,豈以吾一婦人而亂天下法?不能依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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