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因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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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0:07
淨因院?記
余嘗論?,以爲人禽、宫室、器用,皆有常形。至於山石竹木、水波煙雲,雖無常形,而有常理。常形之失,人皆知之。常理之不當,雖暁?者有不知。故凡可以欺世而取名者,必託於無常形者也。雖然,常形之失,止於所失,而不能病其全。若常理之不當,則舉廢之矣。以其形之無常,是以其理不可不謹也。丗之工人,或能曲盡其形。而至於其理。非髙人逸才不能辨與可之於竹石枯木。真可謂得其理者矣。如是而生。如是而死。如是而攣拳瘠蹙。如是而條逹遂茂。根莖節葉。牙角脉縷。千變萬化。未始相襲。而各當其處。合於天造。厭於人意。盖逹士之所寓也。歟昔嵗常?兩叢竹於淨因之方丈,其後出守陵陽而西也,余與之偕别長老道臻師又?兩竹梢一枯木於其東齋。臻方治四壁於法堂,而請於與可,與可旣許之矣。故余并爲記之。必有明於理而深觀之者,然後知余言之不妄。經 進。東坡文集事略卷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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