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十五 遼史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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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16:32
志第十五遼史四十五
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錄軍國重事中書右丞桐監修國史領經筵事都總裁臣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錄軍國重事中書右丞桐監修國史領經筵事都總裁臣脫勑修
百官官生於職,職㳂於事,而名加之。後世㳂名,不究其實。吏部,一太宰也,爲大司徒,爲尚書,爲中書,爲門下;兵部一司馬也,爲大司馬,爲大尉,爲樞密使。㳂古官名,分今之職事以配之。於是先王統理天下之法,如治絲而棼,名實淆矣。契丹舊俗,事簡職專,官制朴實,不以名亂之,其興也勃焉。太祖神冊六年,詔正班爵。至于太宗,兼制中國,官分南北,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國制簡朴,漢制則㳂名之風固存也。遼國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宫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初,太祖分迭剌夷離堇爲北、南二大王,謂之北、南院。宰相、樞密、宣徽、林牙,下至郎君、護衛,皆分北、南,其實所治皆北面之事。語遼官制者不可不辨。凡遼朝官,北樞密視兵部,南樞密視吏部,北、南二王視户部,夷離畢視刑部,宣徽視工部,敵烈麻都視禮部,北、南府宰相緫之。惕隱治宗族,林牙修文告,于越坐而論議以象公師。朝廷之上,事簡職專,此遼所以興也。
契丹北樞密院。掌兵機、武銓、群牧之政,凡契丹軍馬皆屬焉。以其牙帳居大内帳殿之北,故名北院。元好問所謂“北衙不理民”是也。
北院樞密使。
知北院樞密使事。
知樞密院事。
北院樞密副使。
知北院樞密副使事。
同知北院樞密使事。
簽書北樞密院事。
北院都承旨。
北院副承旨。
北院林牙。
知北院貼黄。
給事北院知聖旨頭子事。
掌北院頭子。
北樞密院敞史。
北院郎君。
北樞密院通事。
北院掾史。
北樞密院中丞司。
北南樞密院點檢中丞司事。
緫知中丞司事。
北院左中丞。
北院右中丞。
同知中丞司事。
北院侍御。
契丹南樞密院。掌文銓、部族、丁賦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屬焉。以其牙帳居大内之南,故名南院。元好問所謂“南衙不主兵”是也。
南院樞密使。
知南院樞密使事。
知南院樞密事。
南院樞密副使。
知南院樞密副使事。
同知南院樞密使事。
簽書南樞密院事。
南院都承旨。
南院副承旨。
南院林牙。
知南院貼黄。
給事南院知聖旨頭子事。
掌南院頭子。
南樞密院敞史。
南院郎君。
南樞密院通事。
南院掾史。
南樞密院中丞司。
北南樞密院點檢中丞司事。
緫知中丞司事。
南院左中丞。
南院右中丞。
同知中丞司事。
南院侍御。
北宰相府。掌佐理軍國之大政,皇族四帳世預其選。
北府左宰相。
北府右宰相。
緫知軍國事。
知國事。
南宰相府。掌佐理軍國之大政,國舅五帳世預其選。
南府左宰相。
南府右宰相。
緫知軍國事。
知國事。
北大王院。分掌部族軍民之政。
北院大王。初名迭剌部夷離堇,太祖分北、南院,太宗會同元年改夷離堇爲大王。
知北院大王事。
北院太師。
北院太保。
北院司徒。
北院司空。
北院郎君。
北院都統軍司。掌北院從軍之政令。
北院統軍使。
北院副統軍使。
北院統軍都監。
北院詳穏司。掌北院部族軍馬之政令。
北院詳穏。
北院都監。
北院將軍。
北院小將軍。
北院都部署司。掌北院部族軍民之事。
北院都部署。
北院副部署。
南大王院。分掌部族軍民之政。
南院大王。
知南院大王事。
南院太師。
南院太保。天慶八年,省南院太保。
南院司徒。
南院司空。
南院郎君。
南院都統軍司。掌南院從軍之政令。
南院統軍使。
南院副統軍使。
南院統軍都監。
南院詳穩司。掌南院部族軍馬之政令。
南院詳穩。
南院都監。南院司徒。
南院司空。
南院郎君。
南院都綂軍司掌南院從之政令。
南院綂軍使
南院副綂軍使
南院綂軍都監
南院詳稔司掌南院部族軍馬之政令
南院詳穏
南院都監
南院將軍。
南院小將軍。
南院都部署司掌南院部族軍民之事。
南院都部署。
南院副部署。
宣徽北院。太宗會同元年置。掌北院御前祗應之事。
北院宣徽使。
知北院宣徽事。
北院宣徽副使。
同知北院宣徽事。
宣徽南院。會同元年置。掌南院御前祗應之事。
南院宣徽使。
知南院宣徽事。
南院宣徽副使。
同知南院宣徽事。
大于越府。無職掌,班百僚之上,非有大功德者不授。遼國尊官,猶南面之有三公。太祖以遥輦氏于越受禪。終遼之世,以于越得重名者三人:耶律曷魯、屋質、仁先,謂之三于越。
大于越。
大惕隱司。太祖置,掌皇族之政教。興宗重熈二十一年,耶律義先拜惕隱,戒族人曰:“國家三父房最爲貴族,凡天下風化之所自出,不孝不義,雖小不可爲。”其妻晉國長公主之女,每見中表,必具禮服。義先以身率先,國族化之。遼國設官之實,於此可見。太祖有國,首設此官;其後百官擇人,必先宗姓。
惕隱。亦曰梯里已。
知惕隱司事。
惕隱都監。
夷離畢院。掌刑獄。
夷離畢。
左夷離畢。
右夷離畢。
知左夷離畢事。
知右夷離畢事。
敞史。
選底。掌獄。
大林牙院。掌文翰之事。
北面都林牙。
北面林牙承旨。
北面林牙。
左林牙。
右林牙。
敵烈麻都司。掌禮儀。
敵烈麻都。
緫知朝廷禮儀。
緫禮儀事。
文班司。所掌未詳。
文班太保。
文班林牙。
文班牙署。
文班吏。
阿札割只。所掌未詳。遥輦故官,後併樞密院。
阿札割只
北面御帳官
三皇聖人也,當淳朴之世,重門擊柝,猶嚴於待暴客。遼之先世,未有城郭、溝池、宫室之固,氈車爲營,硬寨爲宫,御帳之官不得不謹。出於貴戚爲侍衛,著帳爲近侍,北南部族爲護衛,武臣爲宿衛,親軍爲禁衛,百官畨宿爲宿直。奉宸以司供御,三班以肅會朝,硬寨以嚴晨夜,法制可謂嚴密矣。考其凡如左。
侍衛司。掌御帳親衛之事。
侍衛太師。
侍衛太保。
侍衛司徒。
侍衛司空。
侍衛。
近侍局。
近侍直長。
近侍。
近侍小底。
近侍詳穏司。
近侍詳穏。
近侍都監。
近侍將軍。
近侍小將軍。
北護衛府。掌北院護衛之事。皇太后宫有左右護衛。
北護衛太師。
北護衛太保。
北護衛司徒。
緫領左右護衛司。
緫領左右護衛。
左護衛司。
左護衛太保。
左護衛。
右護衛司。
右護衛太保。
右護衛。
南護衛府。掌南院護衛之事。
南護衛太師。
南護衛太保。
南護衛司徒。
緫領左右護衛司。
緫領左右護衛。
左護衛司。
左護衛太保。
左護衛。
右護衛司。
右護衛太保。
右護衛。
奉宸司。掌供奉宸御之事。
官名未詳。
奉宸。
三班院。掌左右寄班之事。
左班都知。
右班都知。
寄班都知。
三班院祗候。
宿衛司。專掌宿衛之事。
緫宿衛事。亦曰典宿衛事。
緫知宿衛事。
同掌宿衛事。
宿衛官。
禁衛局。
緫禁衛事。
禁衛長。
宿直司。掌輪直官員宿直之事。皇太后宫有宿直官。
宿直詳穏,
宿直都監,
宿直將軍。
宿直小將軍。
宿直官,
宿直護衛。
硬寨司。掌禁圍槍寨、下鋪傳鈴之事。
硬寨太保。
皇太子惕隱司。掌皇太子宫帳之事。
皇太子惕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