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諱訣

2023-12-06 02:55

傳諱訣

凡傳經寳,要在存師,師之所師,所師之師,三人郷居,男女位號,姓名字年,傳經處所,付授弟子,黄素書之,佩帶自隨,不可去失,去失謫罰,皆如太眞之科。不恒帶者,附著經中,别以巾藴褁結。令竪師、所師、玄師,師青童大君,又有小君,存此二君,禮願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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