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一百三十四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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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11:03

第六章一百三十四言

一神妙,一神元,妙神元神,動神靜神,出神入神,有神無神,隂神陽神,見神聞神,恍神惚神,左神右神,一神萬神,神乎神,神不知乎神。

神一於妙,神一於元,元亦神,妙亦神,則動而靜,出而入,有而無,隂而陽,見而聞,恍而惚,左而右,一而萬,莫不由神之變化,神乎神,神不自知其神。

吾元始之神,神之道神,而後知神。神妙於一物,鬼神不得其神。道以所證者之分量爲差次,上可以兼下,下不得知上,唯彼生於此,然後知吾之所。故唯神而後知神,如楞嚴所謂色界一十八天,其間有五不還天。彼色界四禪,但有欽聞不能知見。由是言之,天人之相見者,獨欲界六天,色界四禪,十三天而已。且同爲色界,而色界中五不還天,已自不能相見,而況於無色界乎。自無色界而上,釋氏不名爲天。且無色界,尚猶身心滅盡定性,見前無業,果色而況其上者也。此即道家謂之無爲,釋氏所謂佛也。夫神之所以妙萬物者,故能上合太始,下合群物,合太始不知太始之無,合群物不知群物之有,方出於妙而下與物合,唯神能自知,鬼神何足以知之哉。故曰:神妙於一物,鬼神不得其神。

吾元始神之天,吞赤,内黄,吸蒼,服素,收元於吾元宫太一神母。

元始之天,非期於五色,而五色自生,如眼耳鼻舌之生於形,無使知者,故收元於元宫爲太一神母。元即玄,玄即虚,虚爲母。於玄之中,吞赤,納黃,吸蒼,服素,是爲五行之眞色,亦非吾故欲吞之,納之,吸之,服之,是四者具於太一之中。機動則色應,神動則天隨,釋氏所謂性色眞空,性空眞色。汝以空明,則有空現,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各各現。若俱發明,則有俱現。所謂吞與納,吸與服,亦發明之義也。

吾元始一元,七動九鎮,神始神終,復於元元。

數始於一,成於三,中於五,變於七,究於九,故生數屬天。自一至五,得陽數三。成數屬地。自六至十,得隂數二。易三天兩地之義也。故数至五爲中,中五不用,至十爲極,極復歸一。去五與十,則自一至四,爲物生之大數。自六至九,爲成物之大數。自一生二,而有上下,上下定而中立。旣有上有中有下,則爲三。旣有三,則有左有右有前有後,則爲四。三爲陽,故人天得之而竪。四爲隂,故傍生得之而横。元數之初,一爲天,二爲地。三天之一即天數爲三,兩地之二即地數爲四。天數紀之以世,地數紀之以界。故世爲三,界爲四。楞嚴三四,四三宛轉。十二,天地之大數。世界、之成壞,盡物類生,以至歳日月星辰,窮十二變爲一,旋復此之謂物生之大數。所謂動於七者,政以七緯,星以七紀,歳以七成。所謂七動者,即日月五星爲緯。七紀者,四七二十八宿爲經。一月晦朔弦望,四七二十八日有竒,而日月交會,一歳十二會,而晦朔弦望四十八有竒,即七七之數也。所謂究於九者,天有九

天地有九野,位有九品,人有九等,凡一日之時十有二。全明者七,合有時而明爲九。自卯至酉,爲全明,寅與戌,爲有時而明。故七動九鎮至十二而極,此物成之大數也。故一三五爲陽中之陽,七九爲陽中之隂。得道者能使七之隂絶而返於陽,九之隂絶而還於一,故謂之七返九還。義取諸此,故曰神始神終,復歸於元元。

孰知吾元始,知元始之不神,無不神矣。不神元始之

神神之妙,出有入無,變化不測。若遂以變化,爲神則非也。蓋神本於妙,無岀於元始之眞,内絶心意,意識返於自然,則神本不神,唯其不神,故神無不神。

第七章一百五十言

神不神,不神神,一神含元,萬神返一。

神猶不神,而分神,神猶不神,而神。若心有所思,則神。結於所思而止,安能以一爲萬。神神自用,各不相知哉。猶非心意意識,内絶情解,即萬神混生。及其含元自歸,萬神返一。方其生亦自然而生,及其返亦自然而返,是謂不神之道。

吾始化於元始不知。神始元,元神母,孰爲元元元首。神之元,元之神,相無相有,元始不知。吾生自然之道。

神本於妙,無終無始。自然而凝,自然而化,化則爲神,凝則爲妙。妙覺無相,化而爲神,神相恍惚,妙覺非無,神相非有。故相有相無,元始不知。

神動神靜,一變一化,神視神聽,莫得其眹,神神不昧,吾始得之。

我無動靜而神動靜,我無變化而神變化,我無視聽而神視聽,是之謂神神不昧,莫得其眹,惟元始得之。

妙定其恍惚杳冥之中,眞一自然,淵淵妙宅。神元一生一,神生神。神生神,不若無神。一生一,不若虛一。自然得一。

知神守神,神始不神。知一守一,一始不一。不神而神,神乃不測。不一而一,萬變歸一。故恍惚杳冥,眞一自然,淵淵之宅,神之本也。是以神神不若無神,一一不若虚一。

眞之元,守眞元於無用,神能長生。元生元元,神造化於虛谷,吾宅虛谷之妙。

得道者守眞元於無用,故神能長生。人之所以不能長生者,由内六根散爲外用,奔色逐聲去而不返。儻能知六受用根奔佚之元,守眞去僞,旋元自歸,即六根無用,根塵内銷,靈光炳然,神生無中,是謂造化於虛谷,長生之宅。第八章一百八言神妙神元,有無自然,吾不知其用。

妙元爲自然之無神,神爲自然之有妙。妙元而神,無中有有。神而妙元,有中有無。皆本自然,吾不知其用。

用神之晦,定神之明,神明神晦,神交元黄,元黃交神,吾不知其有。

晦爲明之根,妙爲神之本。晦而合妙,明而應變,神交元黄。元黄者,天地也。神之交於天地,天地之交於神,渉於有者備矣。渉於有,吾不知其有。神不神,元之子。元不元,神之母。神母不生,妙元神合,知母守子,道合自然。

神爲元之子,元爲神之母。神之所以不神者,以其岀於元。元之所以不元者,以其能生神。知元之母,守神之子,道合自然。

元之又元,元生黒。神之又神,神生白。知白守黒,神明自來。

元元之極爲玄,玄爲黒。神之極爲顯,顯爲白。知白守黒,其白不窮。知神守神,其神不測。神來無來,元始大朴,元中大朴,衆器無有,神元妙器。

以元中大朴爲器,不知器之遇神,神之遇器,謂之無來之神,非器之器,故衆器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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