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問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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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3:28
三年問第三十八
正義曰案鄭目録云名曰三年問者善其問以知喪服年月所由。此於别録屬喪服 三年至也哉。
正義曰:此一節問喪三年所由,解釋所以三年之意。
三年之喪何也者,記者欲釋三年之義,故假設其問云三年喪者,意有何義理?謂稱人之情,而立禮之節文。
因以飾羣者,飾,謂章表也,羣,謂五服之親也。因此三年之喪差降,各表其親黨, 别親䟽貴賤之節,而弗可損益也者,親謂大功以上,䟽謂小功以下,貴謂天子諸侯絶期?,大夫降期以下,賤謂士庶人服族,其節分明,使不可損益也。
故曰無易之道也者,引舊語成文也。無,不也。並有差品,其道不可改易。
創鉅者,其曰乆者,以釋重喪所以三年也。其事旣大,故爲譬也。鉅,大也。夫創小則易差,創大則難愈,故云創鉅。其日乆也。痛甚者其愈。遟者,俞,差也。賢者喪親,傷腎乾肝,斬斫之痛,其痛旣甚,故其差亦遟也。三年者,稱情而立文,所以為至痛極也者,旣痛甚差遟,故稱其痛□而立三年之文,以表是至痛極者也。
哀痛未盡,思慕未忘者,言賢人君子於此二十五月之時,悲哀摧痛,猶未能盡,憂思悲慕,猶未能忘,故心之哀慕,於時未盡,而外貌喪服以是斷割者,豈不送死有巳,復生有節也哉者,若不斷以二十五月,則孝子送死之情,何時得巳復?吉常之禮,何有限節?故聖人裁斷,止限二十五月,豈不是送死湏有巳止,反復生禮湏有限節也哉? 凡主至不窮。
正義曰:此一經明天地之間,血氣之??有所知,至於鳥獸大小,各能思其種?,況在於人,何有窮巳也? 將由至亂乎?正義曰:此一經明小人之人曽鳥獸之不若。若不以禮節之,安能羣居而不亂,將由至窮也。
正義曰:此一經明賢人君子於三年之喪,若駟之過?,若不以禮制節之,則哀痛何時窮巳。駟之過?者,駟謂駟馬,?謂空?。駟馬峻疾,空?狹小,以峻疾而過狹小,言急速之甚,故先至之矣。
正義曰:此一經明小人君子其意不同,故先王爲之立,中人之制節, 故先王焉者,焉是語辭。立中制節者,言先王爲之立中人之制,以爲年月限節。
壹使足以成文理者,壹,謂齊同。言君子小人?齊同,使足以成文章義理。
則釋之矣者,釋,猶除去。旣成義理,則除去其服。所以成三年文理者,以三年一閏,天道小成,又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故服以三年,成文章義理,然則至之也。
正義曰:上節旣稱爲父母三年,何故有父母止有期者,此一節釋爲期之義。然則何以至期也者,言爲父母本應三年,何故爲人後者爲本生父母,及父在爲母而止於期? 曰至親以期斷者,記者釋之,爲至親本以期斷,故?爲他後,及父在爲母,但一期也。
是何也者,記者又起問云:有何義,故以期矣。
四時則巳變矣者,荅期斷之義也。言期是一年之周匝,而天氣換矣。前時巳畢,今時又來,是變改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者,言天地之中,動植之物,無不於前事之終,更爲今事之始也。
以是象之也者,聖人以是之故,以人事法象天地,故期年也。
注言三至母也。正義曰:鄭意以三年之喪,何以有降至於期者?故云爲人後者,爲本主之父母,及父在爲母期□,故御屈應降至九月、十月,何以必至□□以□□至親不可□ 以下,故?降屈猶至於期。今檢尋經□父母本意,三年何以至期者,但問其一期應除之義,故荅曰至親以期斷,是明一期可除之節。故禮期而練,男子除絰,婦人除帶。下文云加隆故至三年,是經意不據爲人後及父在爲母期。鄭之此釋,恐未盡經意,但旣祖鄭學,今因而釋之。
然則至期也。
正義曰:此一節釋因期及三年之義,故設問云:然則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爾也。本實應期,伹子加恩隆重,故三年焉爾也,語?之辭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者,焉猶然也。子旣加隆於父母,故然使倍之。然,猶如是倍之,言倍一期,故至再期也。
由九至盡矣。
正義曰:上節旣稱期斷,何故有九月以下,故此經釋之。
由九月以下何也者,由,從也。記者旣稱朝斷,假設問之,何故有從九月以下?曰焉使弗及也者,焉亦然也。然使恩隆不及於期也,則五月不及九月,三月不及五月,轉相不及也。
故三年以爲隆者,謂恩愛隆重 緦?小功以爲殺者,謂情理殺薄 朞?九月以爲間者,是隆殺之間也。
上取象於天,下取法於地者,天地之氣,三年一閏,是三年者取象於一閏。天地一期物終,是一期者取象於一周。九月者,以象陽之數,又象三時而物成也。五月以象於五行。三月者,取象天地一時而氣變。言五服之節?,取法於天地, 中取則於人者,則,法也。天地之中,取則於人。若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故服三年。人之一歳,情意變改,故服一期。九月、五月、三月之屬,亦逐人情而減殺。是中則於人, 所以羣居和壹之理盡矣者,旣法天地與人三才並備,故能調和羣衆聚居,和諧專壹,義理盡備矣,故三至喪也。
正義曰:此一節重明三年之義。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言三年喪禮,於人道之中至極文理之盛者,則期以下非其至極也。夫是之謂至隆者,言三年之喪,人恩之至極隆厚也。
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言三年之喪,行之自逺,未有能識知所從來也。言不知從何代而來。引孔子曰者,論語之文,證此三年之喪也。
注不知至乆矣。
正義曰:案易繫辭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刲不樹,喪期無數。尚書云:百姓如喪考妣三載。此云不知所由來者,但上古云喪期無數,謂無葬練祥之數。其喪父母之哀,猶三年□□□□□,如喪□□三載 □□ □考妣□□年。但不知定□何時。其喪服所起,則黄帝舜之時,?有衣裳,仍未有喪服也。但庚虞已前,喪服與吉服同,?以白布爲之,故郊特牲云:大古冠布,齊則緇之,若不齊,則?用白布也。鄭注喪服,其冠衰之異,從三代以下,由唐虞以上日大古,吉凶?用白布,則知三代吉凶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