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縣事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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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2:34

知縣事牓

訪聞人戸自來遞相倣俲,不依限送納稅賦,唯務行用錢物,與催稅之人以此因循,遂遭刑責,以至枷項監催,方得了足。蓋是愚民全無識慮。湏至告示者。

右仰諸郷村通曉父老詳認。今來告示,互相講勸,愚頑之人若將重疊行用與催稅人錢物,不如趂有物之際相添,及早納足戸下稅物,不唯公私省力,亦免人戸枉遭刑責。又縁稅物終湏要納,若?官中勾追,巳是過時,猝難辦集,轉見費力。縣司今來除給帖付戸長外,更不别差人下郷催促,恐生搔擾。若有妄作縣司催稅之人,起動人戸,仰収領赴縣,以慿嚴斷。其遞年頑猾欠稅人戸,已抄出姓名,如入中限,輸納未足,先次勾決,枷項監納,的不虚行曉示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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