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任義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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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23:19

與任義甫書

人之?,貴乎有子者,生而事之,死而葬之,?之。先王制禮,用是以長其恩愛,其来尚矣。但近代禮廢,俗尚浮屠,難于攺易。比聞主婿之喪,始欲茶毘,此則释氏之敎也。衆以為戾法而尼之,其餘佛事,?不相沮。子乃屬纊未定而榼棺,赴音裁行而?靷,銘旌不立,三虞不?,一切喪具皆謂無用,是不畧遵古䘮禮也。然大小事佛。亦皆不作。使其子將何以表孝思之情耶。若夫?帷題神主。不稱厥考。又何以致其子如在之誠也耶。死而有知。不能無憾。先王之禮。未見其然。释氏之敎。恐亦不如是之謬也。以禮論之。莫若令外甥攺題神主曰?考某官之?。旁書孝子某奉祀。如此則名正言順,存没皆安,無餘憾焉。且如虞?不設,以?用之資,作為佛事,内以塞一家之責,外以觧衆口之嘲,抑亦可以敦孝順,厚風俗也。老夫忝在?葛,愛如弟兄,不避譴訶,故用忠告。惟伯大叔立諸親,從長從心,勇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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