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陸張駱陸吾朱傳第十二吳書國志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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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1:16
虞陸張駱陸吾朱傳第十二吳書國志五十七
虞翻傳
虞翻字仲翔,會稽餘姚人也,太守王朗命爲功曹。孫策征會稽,翻時遭父喪,衰絰詣府門,朗欲就之,翻乃脱衰入見,勸朗避策。朗不能用,拒戰敗績,亡走浮海。翻追隨營護,到東部候官,候官長閉城不受,翻往說之,然後見納。朗謂翻曰:「卿有老母,可以還矣。」翻既歸,策復命爲功曹,待以交友之禮,身詣翻第。
策好馳騁游獵,翻諫曰:「明府用烏集之衆,驅散附之士,皆得其死力,雖漢高帝不及也。至於輕出微行,從官不暇嚴,吏卒常苦之。夫人君者不重則不威,故白龍魚服,困於豫且,白蛇自放,劉季害之,願少留意。」策曰:「君言是也。然時有所思,端坐悒悒,有裨諶草創之計,是以行耳。」
翻出爲富春長。策薨,諸長吏並欲出赴喪,翻曰:「恐鄰縣山民或有姧變,遠委城郭,必致不虞。」因留制服行喪。諸縣皆効之,咸以安寧。後翻州舉茂才,漢召爲侍御史,曹公爲司空辟,皆不就。
,翻,與少府孔融書,并示以所著易注。融荅書曰:「聞延陵之理樂,覩吾子之治易,乃知東南之美者,非徒會稽之竹箭也。又觀象雲物,察應寒温,原其禍福,與神合契,可謂探賾窮通者也。」會稽東部都尉張紘又與融書曰:「虞仲翔前頗爲論者所侵,美寶爲質,彫摩益光,不足以損。」
孫權以爲騎都尉。翻數犯顔諫爭,權不能恱,又性不協俗,多見謗毁,坐徙丹楊涇縣。吕蒙圖取關羽,稱疾還建業,以翻兼知醫術,請以自隨,亦欲因此令翻得釋也。後蒙舉軍西上,南郡太守麋芳開城出降。蒙未據郡城而作樂沙上,翻謂蒙曰:「今區區一心者麋將軍也,城中之人豈可盡信,何不急入城持其管籥乎?」蒙即從之。時城中有伏計,頼翻謀不行。關羽旣敗,權使翻筮之,得兊下坎上,節,五爻變之臨,翻曰:「不出二日,必當斷頭。」果如翻言。權曰:「卿不及伏羲,可與東方朔爲比矣。」
魏將于禁爲羽所獲,繫在城中,權至釋之,請與相見。他日,權乗馬出,引禁併行,翻呵禁曰:「爾降虜,何敢與吾君齊馬首乎!」欲抗鞭擊禁,權呵止之。後權于樓船會羣臣飲,禁聞樂流涕,翻又曰:「汝欲以僞求免邪?」權悵然不平。
權旣爲吳王,歡宴之末,自起行酒,翻伏地陽醉,不持。權去,翻起坐。權於是大怒,手劔欲擊之,侍坐者莫不惶遽,惟大司農劉基起抱權諫曰:「大王以三爵之後手殺善士,雖翻有罪,天下孰知之?且大王以能容賢畜衆,故海内望風,今一朝棄之,可乎?」權曰:「曹孟德尚殺孔文舉,孤於虞翻何有哉?」基曰:「孟德輕害士人,天下非之。大王躬行德義,欲與堯、舜比隆,何得自喻於彼乎?」翻由是得免。權因勑左右,自今酒後言殺,皆不得殺。
翻嘗乗船行,與麋芳相逢,芳舩上人多欲令翻自避,先驅曰:「避將軍船!」翻厲聲曰:「失忠與信,何以事君?傾人二城,而稱將軍,可乎?」芳闔户不應而遽避之。後翻乗車行,又經芳營門,吏閉門,車不得過。翻復怒曰:「當閉反開,當開反閉,豈得事宜邪?」芳聞之,有慙色。
翻性䟽直,數有酒失。權與張昭論及神仙,翻指昭曰:「彼皆死人,而語神仙,世豈有仙人也!」權積怒非一,遂徙翻交州。雖處罪放,而講學不倦,門徒常數百人。又爲老子、論語、國語訓注,皆傳於世。
初,山隂丁覽,太末徐陵,或在縣吏之中,或衆所未識,翻一見之,便與友善,終成顯名。
在南十餘年,年七十卒。歸葬舊墓,妻子得還。
翻有十一子,第四子汜最知名,永安初,從選曹郎爲散騎中常侍,後爲監軍使者,討扶嚴,病卒。汜弟忠,宜都太守;聳,越騎校尉,累遷廷尉,湘東、河間太守;昺,廷尉尚書,濟隂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