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明放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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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03:46

○初明放火事

以惡心故,放大火燒山林、曠野,四月乃至九月放火。有師言:殺鬼、畜犯重,初戒巳制。此戒但不得燒林木,遠損害義。?釋:殺鬼、畜既不犯重,?燒林木而?者,與此戒同制。四月至九月多生蟲?,此時道俗同制。不得燒林木,遠有損害義。在家菩薩爲業焼者,不制。出家菩薩爲妨害衆事,亦應開許者,若不愼燒,犯輕垢。發隱前十重,明有命不得故殺。?言殺鬼、畜不犯重者,以無心殺也。燒林木而害生,亦意在林木也,故與前同制。在家爲生業,出家爲除害,亦所不禁,但應謹愼防䕶,委曲成全。不?者,犯。恐開此禁,恣意焚燒,故疏言愼。問:此中禁四月至九月,則十月至三月不制明矣。而十月未盡無蟲,二月正當起蟄,此而可燒,焉得無損?答:此爲苦寒之地言也。若東南温煖,恐非所宜,止可?月嚴凝,霜雪屢降之後耳。善會文者,自應得意。或云鬼、畜不犯重,取前十重中非道器也。此順疏文,未順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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