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十 北齊書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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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3:19

列傳第二十 北齊書二十八

隋太子通事舎人李百藥撰

元坦

元斌

元孝友

元暉業

元弼

元韶

元坦

祖魏獻文皇帝咸陽王禧第七子。禧誅後,兄翼、樹等五人相繼南奔,故坦得承襲,攺封敷城王。永安初,復本封咸陽郡王,累遷侍中。莊帝從容謂曰:“王才非荀、蔡,中歲屢遷,當由少長朕家故有超授。”初禧死後,諸子貧乏,坦兄弟為彭城王勰所收養,故有此言。孝武初,其兄樹見禽,坦見樹旣長且賢,慮其代己,密勸朝廷以法除之。樹知之,泣謂坦曰:“我往因家難,不能死亡,寄食江湖,受其爵命。今者之來,非由義至,求活而已,豈望榮華。汝何肆其猜忌,忘在原之義,腰背雖偉,善無可稱。”坦作色而去。樹死,竟不臨哭。坦歷司徒、太尉、太傅,加侍中、太師、録尚書事、宗正、司州牧,雖禄厚位尊,貪求滋甚,賣獄鬻官,不知紀極,為御史劾奏免官,以王歸第。尋起為特進,出為冀州刺史。專復聚歛,每百姓納賦,除正稅外,别先責絹五疋,然後為受。性好畋漁,無日不出。秋冬獵雉兎,春夏捕魚蟹,鷹犬常數百頭。自言寧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獵。入為太傅。齊天保初准例降爵,封新豐縣公,除特進、開府儀同三司。坐子世寳與通直散騎侍郎彭貴平因酒醉誹謗,妄說圖䜟,有司奏當死。詔並宥之。坦配北營州,死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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