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因革論二

轻识古籍-繁体

共 1363字,需浏览 3分钟

 ·

2023-12-09 02:46

三代因革論二

孟子曰: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官曰:諸公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四百里,諸伯三百里,食三之一。諸子二百里,諸男百里,食四之一。孟子,周人所言周制也,而周官與之互異焉。鄭氏衆曰:其食者半,公所食租稅得其半耳,其半皆附庸小國也。三之一者,亦然。是說也,公之地其半爲附庸,侯伯之地,其三之二爲附庸,子男之地,其四之一爲附庸,理不可通。且五百里之半爲百里者十有二,而餘侯伯子所食,與孟子之說均不合,惟男食四之一爲五十里而已。陳氏君舉曰:方五百里以圍言,其徑百二十五里。是說也,男之地徑二十有五里,公與伯之地徑百里、七十里,而餘與孟子之說亦不合,惟侯徑百里,子徑五十里而已。唐氏仲友曰:古之爲國,有軍有賦。軍出于郊者也,賦出于遂者也。言百里、七十、五十里者,軍制也。五百、四百、三百里者,兼軍賦及所轄言之也。諸男言百里者,兼軍賦言之也。噫!聖人之書,豈若是參錯邪?是不可訓之說也。惲子居曰:古者洪荒之世,自民所歸而各立之君,其時政刑未備,羈縻所及,大者百里而已。殺于百里者,則七十五十里焉。聖人準之,以差封國之地。是故百里、七十五十里者,聖人之中制也。國立矣,不能無爭;爭矣,不能無所并。黃帝之時萬國,成湯之時三千餘國,武王之時千七百七十二國,蓋所并者幾十之七八焉。若是,則保無有百里而爲五百四百里者乎?七十五十里而爲三百二百百里者乎?聖人于是定之以所食之數,使與百里、七十、五十里之制不至相絕,所以折無厭、明有制、至明順也。又使百里、七十、五十里之國有可以齊于五百、四百、三百、二百、百里之制,而山川、土田、附庸之典行焉。武王封太公于齊,百里之國也,益之至五百里。成王封伯禽于魯,百里之國也,益之亦至五百里。于是天子得平其威惠,諸侯咸勤于功德,亦至明順也。是故五百、四百、三百、二百、百里者,亦聖人之中制也。蓋諸侯之能并地者,若反仁滅義,以詐力吞噬,將不旋踵而覆亡隨之。其能及久遠者,必自其先世已有不泯之功德。又君臣皆有過人之才,民庶皆有順令之用,然後能滅國而鄰不爭,收土而民不叛。逮相襲旣久,上下爲一,各固其疆,聖人必履封而裁之,計數而割之,則天下亂矣。是故夏之季世,其諸侯并地大者,殷仍其國。殷之季世,其諸侯并地大者,周仍其國。若興王崛起,親賢夾輔,其功皆可享茅土之奉,其才皆可任方伯連帥之職。聖人于封國之後,復大啟其地,以收大小相維、新舊相制之功,故曰皆聖人之中制也。雖然,是中制者,非引繩而直之,絜矩而方之,布算而乘除之,不容岀入增損于其閒也。其山川之奥則有畸,其鄰國之錯則有畸,其都邑之系屬則有畸,越于五十、七十百里者有之,越于百里、二百、三百、四百、五百里者有之,不滿者亦有之。陰陽得其序,原隰斥鹵墳壞得其理,戰守形勢得其會,如是而已。故曰:越乎中制與不滿乎中制者,非人情所甚不便,聖人必不違之也。是故由吾之說,則三代之所以久妥長治可知也。不由吾之說,則禹、湯、文、武之時已潰裂矣,其子孫豈有一日之暇哉?此可質之萬世者也。

自記曰:韓詩外傳:百里諸候,以三十里爲采,七十里諸侯,以二十里爲采。五十里諸侯。以十里爲采。本朝惠半農先生據之。謂封五百里。四百里其采百里。封三百里。其采七十里。封三百里。百里其采五十里。欲合王制周官之說。其說據外傳而與外傳歧。又封采之數五等。多寡不畫一。不可從。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