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粹卷第七十二記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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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17:05

文粹卷第七十二記乙

吳興姚   鉉  纂

中書政事堂記    御史臺新造中書院記

御史大夫壁記    御史中丞壁記

東都留臺石柱記   吏部貟外郎南曹㕔壁記

監祭使壁記     祕書郎壁記

四門?敎壁記    國學新修五經壁記

問國庠記

中書政事堂記李華

政事堂者,自武德巳來,常於門下省議事,謂之政事堂。故長孫無忌起復授司空,房玄齡授左僕射,魏徴授太子太保,皆知門下省事。至高宗光宅元年,裴炎自侍中除中書令,執宰相筆,乃移政事堂於中書省。記曰:政事堂者,君不可以枉道於天,反道於地,覆道於社稷,無道於黎元,此堂得以議之。臣不可悖道於君,逆道於人,黷道於貨,亂道於刑,尅一方之命,變王者之制,此堂得以移之。兵不可以擅誅,權不可以擅施,貨不可以擅蓄,王澤不可以擅奪,君恩不可以擅間,私讎不可以擅報,公爵不可以擅私,此堂得以誅之。事不可以輕入重,罪不可以生入死,法不可以剥害於人,財不可以擅加於賦,情不可以委之於倖,亂不可以啓之於萌。伐紊不賞,削紊不封,聞荒不救,見饉不驚,逆諌自賢,違道傷古,此堂得以殺之。故曰:廟堂之上,鐏爼之前,有兵,有刑,有挺有刃,有斧鉞,有鴆毒,有夷族,有破家。登此堂者,得以行之。故伊尹放太甲之不嗣,周公逐管、蔡之不義,霍光廢昌邑之亂,狄公正廬陵之位。自君弱臣強之後,宰相主生殺之柄,天子掩九重之耳,爕理化爲權衡,論思变為機紐,傾身 禍敗,不可勝數。列國有傳,青史有名,可以爲終身之誡,無罪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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