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解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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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1:06
五刑解第三十
冉有問於孔子曰:古者三皇五帝不用五刑,信乎?孔子曰:聖人之設防,貴其不犯也。制五刑而不用,所以爲至治也。凡夫之爲姦邪竊盜、靡法妄行者,生於不足,不足生於無度。無度則小者偷盗,大者侈靡,各不知節。是以上有制度,則民知所止,民知所止則不犯。故雖有姦邪賊盜、靡法妄行之嶽,而無陷刑之民。不孝者生於不仁,不仁者生於喪祭之禮。明喪祭之禮,所以教仁愛也。能教仁愛,則䘮思慕祭祀,不解人子饋養之道。䘮祭之禮明,則民孝矣。故雖有不孝之獄,而無陷刑之民。殺上者生於不義,義所以别貴賤,明尊卑也。貴賤有别,尊卑有序,則民莫不尊上而敬長。朝聘之禮者,所以明義也,義必明,則民不犯。故雖有殺上之獄,而無陷刑之民。鬬變者,生於相陵,相陵者,生於長㓜無序而遺敬讓。鄉飲酒之禮者,所以明長㓜之序,而崇敬讓也。長㓜必序,民懷敬譲,故雖有鬬變之獄,而無陷刑之民。淫亂者,生於男女無别,男女無别,則夫婦失義。禮聘享者,所以别男女、明夫婦之義也。男女旣别,夫婦既明,故雖有淫亂之獄,而無陷刑之民。此五者,刑罰之所以生,各有源焉。不豫塞其源而輙繩之以刑,是謂爲民設穽而陷之。刑罰之源,生於嗜慾不節。夫禮度者,所以禦民之嗜慾而明好惡,順天之道。禮度既陳,五教畢修,而民猶或未化,尚必明其法典以申固之。其犯姦邪靡法妄行之獄者,則飭制量之度;有犯不孝之獄者,則飭喪祭之禮;有犯殺上之獄者,則飭朝覲之禮;有犯鬬變之獄者,則飭鄉飲酒之禮;有犯淫亂之獄者,則飭㛰聘之禮。三皇五帝之所化民者如此,雖有五刑之用,不亦可乎?孔子曰:大罪有五,而殺人爲下。逆天地者罪及五世,誣文武者罪及四世,逆人倫者罪及三世,謀鬼神者罪及二世,手殺人者罪及其身。故曰:大罪有五,而殺人爲下矣。
冉有問於孔子曰:先王制法,使刑不上於大夫,禮不下於庶人。然則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於禮乎?孔子曰:不然。凡治君子,以禮御其心,所以屬之以廉耻之節也。故古之大夫,其有坐不廉汙穢而退放之者,不謂之不廉汙穢而退放,則曰簠簋不飭。有坐淫亂男女無别者,不謂之淫亂男女無别,則曰帷幕不修也。有坐罔上不忠者,不謂之罔上不忠,則曰臣節未著。有坐罷軟不勝任者,不謂之罷軟不勝任,則曰下官不職。有坐干國之紀者,不謂之干國之紀,則曰行事不請。此五者,大夫旣自定有罪名矣,而猶不忍斥,然正以呼之也,旣而爲之諱,所以愧耻之。是故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聞而譴發,則白冠釐纓,盤水加劍,造乎闕而自請罪,君不使有司執縳牽掣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引而刑殺,曰:子大夫自取之耳,吾遇子有禮矣。以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亦不失其罪者,教使然也。所謂禮不下庶人者,以庶人遽其事而不能充禮,故不責之以備禮也。冉有跪然免席曰:言則美矣,求未之聞,退而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