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陽集卷第十四

轻识古籍-繁体

共 422字,需浏览 1分钟

 ·

2023-12-07 06:17

華陽集卷第十四

金壇後學于孔兼校

劄子

論獄囚痩死劄子

臣聞詰姦禁暴,莫重於獄,敗法亂政,莫甚於治獄之吏。恭惟 陛下自卽位以來,毎發德音,下明昭未?,不以欽恤刑獄爲先。然近歲吏姦成市,未能遽革,或緣貨鬻,或挾怨, 或望風㫖,或私逞威勢,捶楚之下,欲致之死地。徃徃先以病聞,及其巳死,縣匿之不以申州,州匿之不以申監司,上下相蒙,難以稽察。按紹興斷獄勑諸囚在禁病死,歲終通計所禁人數,死及一分,則官吏以次斷罪,罪止杖一百,此固法之善也。然繫囚日死,官吏斷罪之文,初未?舉行。夫欲懲其苛慘,而罪止于杖,責之旣輕,復爲虚文,宜其吏之不知畏也。昔漢宣帝詔郡國歲奏繫囚,以掠笞若痩死、卽坐、名、縣、爵里,丞相、御史課殿最以聞。臣愚欲自今以後,令州縣月具繫囚存亡之數,長吏結罪保明,申提刑司,歲終舉行斷罪之法。仍每路比較一州一縣死囚最多之數,具當職官吏姓名,取㫖黜責。其最少處,亦乞量行褒賞,如宣帝故事,庶㡬慘酷稍懲人無横害以廣 陛下好生之德取進止。

浏览 4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