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國文正公文集卷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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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3:19

温國文正公文集卷第二十五

章奏十

后妃封贈劄子

乞以假日入問聖體劄子

告哀使劄子

上皇太后䟽

遺留物劄子

申堂狀

遺留物第二劄子

上皇帝䟽

山陵擇地劄子

后妃封贈劄子

臣伏聞學士院新定後宫封贈父祖制度,皇后與妃皆贈三代,臣竊以爲不可。夫禮之所慎,在於尊卑之分,别嫌明微。故國君沐粱,大夫沐稷,士粱。蓋以大夫貴近於君,故推而逺之,以防僣偪之端。士賤逺於君,雖與之同物,無所嫌也。况后妃之際,實治亂之本,聖人於此,尤兢兢焉。皇后敵體至尊,母儀四海,六宫之内,無與等夷。妃品秩雖貴,而皇后猶爲女君。今封贈之典,混而爲一,臣實懼焉。雖陛下聖明,宫壼之政,貴賤有倫,必無僣偪之憂,然非所以别嫌疑,防萌兆,埀法度,示子孫也。昔漢文帝幸郎署,慎夫人與皇后同坐,中郎將?盎引却慎夫人席,曰:陛下旣以立后,慎夫人乃妾,妾主豈可同坐哉?文帝善其言。彼少頃同席,盎猶以爲不可,而犯顔力爭,况著之典䇿,以爲百丗之法乎?臣謹按天聖中,遇南郊大禮,皇太后追贈三代,太妃止贈二代。然則妃贈三代,乃近歳之失,不可以不正也。議者或謂外廷之臣,凡入兩府者皆贈三代,妃正一品,禮不可以後之。臣?以爲不然。聖王制禮,内外異冝,不可均壹。自宰相、樞宻副使名秩雖殊,而比肩爲臣,共同職業,俱贈三代,不足爲嫌。皇后與妃位次相亞,而有妾主之分,以此尤冝分别名器,使之著明,以防後丗之有僣差。不可鹵莽滅裂苟然而巳也。臣愚欲望陛下特降聖旨。改定新制。自今後唯皇后得贈三代。自妃以下皆不過二代。若以外廷之臣封贈太優。則乞自今後唯宰相樞宻使贈三代。自參知政事以下止於二代。庶幾得禮之冝取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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