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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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3:30
跋
右爲日本傳錄正宗寺舊鈔卷子本,東方文化學院於去歲印行。是書中土久已亡佚,吳興劉翰怡京卿嘗刻所得殘本一之九,又三十四之三十六。原書分三十六卷,猶孔氏自定之數,與涵芬樓藏沈中賓春秋注疏合刻分卷同,惟卷第十。此由閔公元年至僖公五年,彼則閔、僖二公各自爲卷耳。卷一序旁注彼國假名,於我無用,故從芟削。其他各卷間附校勘,亦至審愼,悉仍其舊。有偶出筆誤者,僅數字亦去之。原本卷一第二十一、二十二葉,闕四十五行。卷二十九、第二葉、卷三十、第十四葉各闕三行。卷三十四、第四葉,闕二行。第十葉闕十五行。又卷一、卷二十七、卷三十六末葉均闕。以沈中賓本校之,其見於行間者,卷二第二葉。婦人以字配姓,故稱孟子下脫注不稱至夫諡。
正義曰:魯之夫人皆稱薨,舉諡,此獨無諡,言卒,故特解之。定十五年姒氏卒,傳曰不三十八字,疑當時漏寫,非所從出之本不同。當尙有類是者。未盡校也。海鹽張元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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