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青苗第二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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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0:14

言青苗第二劄子

臣近曽奏爲起請俵散青苗錢不便事,數内一件,乞遇災傷夏料未納,及不係災傷人户頑猾拖欠者,並更不俵散秋料錢數,至今未奉指揮。臣勘㑹今年二麥纔方成熟,尚未収割,巳係五月,又合俵散秋料錢數。竊縁夏料巳散錢尚未有一户送納,若又俵散秋料錢,竊慮積壓拖欠,枉有失䧟官錢。臣已指揮本路諸州軍,並令未得俵散秋料錢,别候朝廷指揮去後。臣伏思除臣近所起請災傷未納及人户拖欠不納者乞且不俵次料一事外,臣今更有愚見,不敢緘黙。臣竊見自俵青苗錢巳來,議者皆以取利爲非,朝廷深惡其說,遂命所司條陳申諭,其言雖煩,而終不免於取利。然猶有一說者,意在恵民也。以臣愚見,若夏料錢於春中俵散,猶是青黄不相接之時,雖不户户闕乏,然其間容有不濟者,以爲恵政尚有說焉。若秋料錢於五月俵散,正是蠶麥成熟、人户不乏之時,何名濟闕,直是放債取利爾。若二麥不熟,則夏料尚欠,豈宜更俵秋料錢,使人户積壓拖欠?以此而言,秋料錢可以罷而不散。欲望聖慈特賜詳擇,伏乞早降指揮。今取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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