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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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17:36

劉岳

劉岳字昭輔,洛陽人也。唐民部尚書政會之八代孫,崇龜、崇望其諸父也。岳名家子,好學,敏於文辭,善談論。舉進士,事梁爲左拾遺、侍御史。末帝時,爲翰林學士,累官至兵部侍郎。梁亡,貶均州司馬,復用爲太子詹事。唐明宗時,爲吏部侍郎。故事,吏部文武官告身,皆輸朱膠紙軸錢然後給,其品高者則賜之。貧者不能輸錢,往往但得敕牒而無告身。五代之亂,因以爲常,官卑者無復給告身,中書但録其制辤,編爲敕甲。岳建言,以謂“制辭或任其材能,或襃其功行,或申以訓誡,而受官者旣不給告身,皆不知受命之所以然,非王言所以告詔也。請一切賜之。”由是百官皆賜告身,自岳始也。宰相馮道世本田家,狀貌質野,朝士多笑其陋。道旦入朝,兵部侍郎任賛與岳在其後,道行數反顧,賛問岳:“道反顧何爲?”岳曰:“遺下兔園册爾。”兎園册者,郷校俚儒教田夫牧子之所誦也,故岳舉以誚道。道聞之大怒,徙岳祕書監。其後李愚爲相,遷岳太常卿。初,鄭餘慶甞採唐士庶吉凶書䟽之式,雜以當時家人之禮,爲書儀兩卷。明宗見其有起復冥昬之制,歎曰:“儒者所以隆孝悌而敦風俗,且無金革之事,起復可乎?㛰,吉禮也,用於死者可乎?”乃詔岳選文學通知古今之士,共删定之,岳與太常博士叚顒、田敏等增損其書。而其事出鄙俚,皆當時家人女子傳習所見,往往轉失其本,然猶時有禮之遺制,其後亡失,愈不可究其本末。其婚禮親迎,有女坐婿鞍合髻之說,尤爲不經,公?之家,頗遵用之。至其乆也,又益訛謬可笑,其類甚多。岳卒于官,年五十六,贈吏部尚書。子温叟。

嗚呼甚矣,人之好爲禮也。在上者不以禮示之,使人不見其本,而傳其習俗之失者,尚拳拳而行之。五代干戈之亂,不暇於禮乆矣。明宗武君,出於夷狄而不通文字,乃能有意使民知禮。而岳等皆當時儒者,卒無所發明,但因其書增損而已。然其後世士庶吉凶,皆取岳書以爲法,而十又轉失其三四也,可勝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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