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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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16:24

孟鑄

大定末,補尚書省令史。明昌元年,御史臺奏薦戶部員外郎李獻可、完顏掃合,太府丞徒單繹、宮籍監丞張庸、右警巡使袞、禮部主事蒲察振壽、戶部主事郭蛻、應奉翰林文字移剌益、中都鹽鐵判官趙暠、尚書省令史劉昂及鑄十一人皆剛正可用。詔除獻可右司諫,掃合磁州刺史,繹祕書丞,庸中都右警巡使,袞彰國軍節度副使,振壽治書侍御史,蛻同知定武軍節度使事,益翰林修撰,暠都水丞,昂戶部主事,鑄刑部主事。累遷中都路按察副使、南京副留守、河平軍節度使。泰和四年,入為御史中丞,召見於香閤,上謂鑄曰:“朕自知卿,非因人薦舉也。御史責任甚重,往者臺官乃推求細故,彈劾小官,至於巨室重事,則畏徇不言。其勤乃職,無廢朕命。”是歲,自春至夏,諸郡少雨,鑄奏:“今歲愆陽已近五月,比至得雨,恐失播種之期。可依種麻菜法,擇地形稍下處撥畦種穀,穿土作井,隨宜灌漑。”上從其言,區種法自此始。

無何,奏彈知大興府事紇石烈執中過惡,其文略曰:“京師百郡之首,四方取則。知府執中貪殘專恣,不奉法令。自奉聖州罪解以後,怙罪不悛,蒙朝廷恩貸,轉生跋扈。雄州詐奪人馬,平州冒支已俸,無故破魏廷碩家,發其冢墓。拜表以調鷹不赴祈雨聚妓戲嬉,毆詈同僚,擅令住職,失師帥之體。乞行黜退,以厭人望。”上以執中東宮舊人,頗右之,謂鑄曰:“執中粗人,似有跋扈者。”鑄曰“明天子在上,豈容有跋扈之臣。”上悟,詔尚書省問之。泰和五年,唐、鄧、河南屢有警,議者謂宋且敗盟。六年正月,宋賀正旦使陳克俊等朝辭,上使鑄就館諭克俊以國家涵容之意,果不詳此旨,恐兵未可息也。使以上言達宋主,章宗本無意用兵,故再三諭之。鑄論提刑司改按察司,差官覆察,權削望輕。下尚書省議。參知政事賈鉉奏:“乞差監察時,卽別遣官偕往,更不覆察。諸疑獄並令按察司從正與決,庶幾可慰人望。”從之。永豐庫官不守宿,因而被盜。上召登聞鼓院官欲有所問,皆不在。上諭鑄曰:“此輩慢法如此,御史臺所職何事也?”復諭御史大夫宗肅及鑄曰:“朕聞唐宰相宿省中,卿等所知也。臺官、六部官、其餘司局亦嘗宿直。今尚書省左右司官宿直,餘亦當準此。”八年,除絳陽軍節度使。至寧元年,復為御史中丞。紇石烈執中作亂,召鑄及右

諫議大夫張行信俱至大興府,問曰:“汝輩向來彈我者耶?”鑄等各以正言答之。執中乃遣還家,曰“且須後命。”旣而執中死,鑄亦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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